关于举办2023年临安区美发师
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各镇、街道总工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加快培养和选拔高技能人才,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为我区高质量建设“吴越名城·幸福临安”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根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杭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杭人社发〔2022〕137号)的有关规定和《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临安区一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临人社发〔2023〕29号)总体部署,现就举办2023年临安区美发师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竞赛项目
美发师区级一类竞赛。
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由区商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联合主办;区职业能力建设指导服务中心,临安石镜街威艾辟理发店承办;临安区美容美发联合工会、临安馨海美业协办。
成立竞赛组委会:
主 任:金 毅 副主任:谢东明
陈继宏 区人力社保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雷 鸣 区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
成 员:郑伟平 区商务局消费促进科科长
朱 震 区人力社保局培训科科长
蘧剑炜 区职业能力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钱鸣凤 区职工职业教育中心主任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主 任:谢东明
副主任:郑伟平 区商务局消费促进科科长
周庆阳 区职业能力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金 菊 区美容美发联合工会主席
成 员:蒋桢桢、傅雪明、雷童奇、王心悦、何丽英、程剑锋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临安区锦江路1110号
VIP烫染造型会所,电话0571-61075828,负责竞赛的组织协调工作。下设宣传、会务、赛事赛务、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组,负责竞赛的各项具体。
竞赛内容和评分办法
本次竞赛依据《美发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四级(中级工)等级要求确定竞赛标准,编制技术文件和命题。
竞赛由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两部分组成,均采用百分制,小数点后保留两位,60分(含)以上为合格。理论知识部分采取闭卷机考方式,操作技能部分采取现场操作方式。竞赛按照理论知识30%,操作技能70%计算竞赛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以操作技能成绩高者名次列前。
竞赛时间和地点
1.操作时间:暂定8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竞赛地点:临安区锦北街道求真街259号临安区职业教育中心
参赛条件和报名办法
(一)参赛条件
具有临安区户籍(或居住证),或在临安缴纳社会保险(含单一险)6个月及以上,且满16周岁,在临安区从事美容美发相关工作满三年的人员。已获得区级(含)以上技术能手称号的选手不再参加此次竞赛。
(二)参赛方式
选手直接报名参赛和企业组队的方式报名参赛。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
请各参赛单位于7月31日前将选手报名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原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社保证明、临安区居住证,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及参赛代表队名册(以上纸质和电子材料各一份)和2张2寸白底彩照(含电子照片)一并报送至赛事赛务工作组。地址:临安区锦江路1110号VIP烫染造型会所,邮箱:a13777412399@163.com
表彰奖励
(一)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二)证书核发
本次竞赛以技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名义、区职业能力建设指导服务中心代章形式为获奖选手颁发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其中,一、二、三等奖获得者认定为美发师高级工(三级),优胜奖获得者认定为美发师中级工(四级)。已有相应等级以上的职业等级证书,不再重复认定。
(三)荣誉认定
本次竞赛前三名选手,经有关资格条件审定后,由临安区总工会认定“临安区职工经济技术创新能手”,若有不符合认定条件的选手,不再替补;已有上述相同荣誉的选手,不再重复认定。
(四)竞赛奖励
本次竞赛第一名,给予3000元资助;竞赛二至三名,分别给予2000元资助;竞赛四至六名,分别给予1000元资助(获奖资助人员须是在临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或企业纳税地为临安的企业职工且个人所得税缴纳在临安的人员)。
竞赛经费
本次比赛的经费开支由竞赛主办单位统筹解决,不足部分由承办单位承担,各参赛选手交通、食宿自理。
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美发师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发动、广泛宣传、认真组织、严格选拔,推荐综合素质较好、技能水平较高的人员参赛。
2、要严格按照《杭州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竞赛准备、组织实施和竞赛总结等工作。要落实专人加强与竞赛组委会、人力社保等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竞赛规范、有序进行。
临安区商务局 临安区总工会
临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