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汉江路中心小学2023年秋季新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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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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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依据十堰市张湾区教育局《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方案》的相关工作要求,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采用“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坚持依法保证所有学区片适龄儿童就近接受义务教育,树立学校良好的办学形象,以保持稳定为前提,做好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完善办法,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招生计划

  根据我校辖区内适龄儿童的实际人数及学校硬件设施的实际情况,2023年汉江路中心小学一年级计划开设4个班,计划招生220人,班额不得突破55人。

三、招生对象

  十堰市汉江路中心小学    一年级招生对象为2017年8月31    日前出生且未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    

第一类

     新生为十堰城区(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开发区,下同)户籍,其本人或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在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有效房产,且正常居住。

第二类

     新生为非十堰城区户籍,其本人或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在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有效房产,且正常居住。

  第一、二类招生对象入学登记需提供材料:户口本、产权证(房产证)原件。因故不能提供产权证(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全额付款发票及网签备案登记证明等能够证明房屋权属的有效材料。

第三类

  新生为十堰城区户籍,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十堰城区无有效房产,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在学校片区范围内的有效房产,且三代共同居住。

      入学登记需提供材料:父母(法定监护人)无房产证明,户口本、产权证(房产证)原件。因故不能提供产权证(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全额付款发票及网签备案登记证明等能够证明房屋权属的有效材料。

第四类

  新生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十堰城区务工、无有效房产,但在学校片区范围内有固定居所,且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个体工商户可提供营业执照)、缴纳社保。

  入学登记需提供材料:户口本、父母(法定监护人)无房产证明、固定居所证明材料或租房合同、居住证、劳务合同(营业执照)、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

第五类

其他情形:

         入学登记需提供材料:父母(法定监护人)按照学校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五、招生办法:

    1.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第一、二、三类学生采取线上报名,对网上报名有困难的学生也可以采取线下报名;第四、五类学生可采取线上报名或线下报名。

    2.汉江路中心小学按照以上五类招生对象先后顺序进行,先行招录第一、二、三类学生,然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依次招录学校划片范围内第四、五类学生,若汉江路中心小学片区内学位不足,则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

六、招生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1.8月20日0时—8月22日24时填报信息。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招生网上信息填报登录网址为:http://zwjy.systyzspt.com。家长须在8月20日0时—8月22日24时登录“十堰市张湾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填报信息,逾期不再受理。线上报名有困难的需要帮助的家长,可以在8月20日上午8点携带好所有资料原件到十堰市汉江路中心小学“2023年秋季新生招生服务处”(汉江路中心小学1号门卫室)咨询,由服务处工作人员指导家长完成线上信息填报。

    2.8月23日—25日审核信息。学校线上审核家长所提交材料,线上审核通过,向家长发送录取通知短信;线上审核不通过,向家长发送不通过原因短信或现场审核短信。

    3.8月23日—25日线下报名登记。


线下报名主要面对以下四类学生:

    1.部分乡村学校地处偏僻,网络稳定性差,家长网上操作有困难,且有不少是老年人(隔代抚养),习惯于传统的线下报名方式。

    2.城区少数学校因历史原因属于跨区划片,通过平台招生无法实现一一对应,只能通过线下方式处理。

    3.部分家庭存在唯一居所为小产权房、单位集体房、经济适用房等各种复杂情况,通过线上渠道不能按“两证齐全”类别来自动匹配学校。

    4.政策性优待对象(含现役军人、招商引资、高层次引进人才等)子女入学无法通过平台自动匹配学校,需要通过线下方式处理。

    5.8月31日下午3点一年级新生报到。报名登记后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家长带孩子到汉江路中心小学报到,参加入学礼,进行学前培训。

七、其他说明

    1.新生户籍迁入及房产有效证件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7日。

    2.新生父母(法定监护人)对所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一律列入招生平台黑名单。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该新生父母(法定监护人)自行承担。

    3.小产权房需提供由社区、街办审核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单位集体房需提供由单位和社区、街办审核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附件1)。

    4.跨区划片学生家长到对应区级招生平台填报信息,不得多区同时报名。

    5.新生请在2023年7月—8月19日之前,持《预防接种证》到张湾区夏家店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科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及漏种补种、无证补证,由该服务中心出具《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并盖章。新生报名时必须持有该证明,方可入学。

    6. 请各位家长非必要不到现场报名。确需现场报名和资料复核的家长请自觉遵守学校校园安全保障工作的相关要求,不扎堆、不聚集,在指定范围有秩序排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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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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