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法治政府建设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共建法治政府、共享美好生活,是全市人民的奋斗目标和共同心愿。民有所盼,政有所为。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大力推进法治建设实践创新,法治政府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94个,其中国家级表彰奖励40个。103项工作经验做法在全国、全省范围内推广。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快实施“减证便民”。竹溪、竹山等6地项目顺利入选全省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名单,数量居全省第1。出台《十堰市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18条具体措施》,73项先行区重大改革事项取得显著成效,9个县(市、区)37项先行试点改革事项49个改革试点获得省级表彰,居全省第2。不断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创新“135”案卷评查工作法,我市2022年行政执法案卷优秀率列全省第1。探索开展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律师“246”工作体系入围全国典型案例,为“中国之治”贡献智慧和力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2022年全省安全感“四项指标测评”中十堰市矛盾纠纷调解有效率80.4%,位列全省第1名。目前,我市正举全市之力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这是增强我市核心竞争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的重大举措。在此,我们向广大市民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争做十堰法治政府建设的支持者!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以强烈的主人翁意识投身到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热潮中,关注、关心和支持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建言献策,体现首创精神,为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凝聚新智慧、激发新动能、注入新活力。争做十堰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者!多渠道、多方式、全方位地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关注并向他人推介十堰法治政府建设新部署、新成效、新典型及应知应会知识,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真正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争做十堰法治政府建设的参与者!以主人翁的姿态,主动参与到重大行政决策、社会监督、法治创建、基层社会治理等工作中来。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为习惯,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法治政府建设人人参与,法治创建成果人人共享。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关心、支持和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聚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台阶,为全面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贡献市民智慧与力量。
中共十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