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自治县思源实验小学 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乐东黎族自治县思源实验小学
创建于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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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东黎族自治县思源实验小学是由原思源实验学校小学部兼并四所乡村小学组成,在原乐东职业中专学校地址上改建而成的一所公办质寄宿制完全小学(四、五、六年级住宿)。乐东思源实验小学校园环境优美,布置结构合理,设施设备完善,面向全国引进一名优秀校长,于2023年秋季学期正式开学。为深入贯彻落实《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23〕27号)要求,依据2023年乐东黎族自治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我校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我县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县级的招生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入学机制,严格规范秩序,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促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坚持“户籍优先、免试、就近划片入学”原则。

    (三)坚持“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原则。

    (四)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原则。

    (五)坚持“人籍一致”原则。

    三、招生对象

    2023秋季小学一年级招收对象为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380名,不招收不足年龄的儿童入学。

    四、招生片区划分

    招收南丰路与光明路交汇处、沿江南路、经永明桥至沿江北路、昌龙路西侧区域的适龄儿童,抱由镇抱道村、佳西村、永明村、抱邱村户籍适龄儿童。

    五、招生办法

    (一)时间及工作安排

    1.招生方案公示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7月21日,在学校门口公示。

    2.7月21日-7月27日,家长按要求填写入学申请表,向学校提交入学申请材料(逾期不提交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申请资格),收集材料地点:乐东思源实验小学(原乐东职业中专)大门口,收集材料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3.7月28日-8月3日,学校分类审核入学申请材料,并实地核查和请相关部门复核。

    4.8月4日-8月6日,学校将审查结果进行公示(学校公示栏),并将名单电子版发送教育局基础教育职能岗。

    (二)申请入学要求

    1.学生入学须提供户口簿、父母实际居住地的佐证材料,如房产证、居住证、经公证或房管局备案的租房协议等。其中监护人租房居住的,居住时间须在一年以上(居住证以登记时间、经公证或房管局备案的租房协议以落款时间认定,计算时间为截止2023年6月30日)。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要符合以下条件:(1)父母及其子女属县外农村户籍;(2)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3)父母进城务工,子女随居;(4)父母在抱由城区务工就业一年以上(以社保缴费记录或劳动合同及工资发放明细或营业执照认定,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6月30日),且办理居住证(按登记时间计算),以上提供的需计算时间的材料均以时间长的为准。

    (三)申请入学所需材料

    1.户籍和住址都在片区内的人员子女申请入学所需材料

    (1)《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城区(县城)户籍学童入学登记表》(扫描二维码下载打印如实填写)。

    (2)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

    2.居住地在片区户籍不在片区但在县城的人员子女申请入学所需材料

    (1)《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城区(县城)户籍学童入学登记表》(扫描二维码下载打印如实填写)。

    (2)父母及入学新生的居民户口簿复印件。

    (3)父母的房产证或经公证的购房协议,或经房管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房居住时长以递交的租赁协议、租金缴交税票等佐证)

    3.本县非抱由城区户籍人员子女申请入学所需材料

    (1)《乐东黎族自治县非抱由城区(县城)户籍学童入学申请表》(扫描二维码下载打印如实填写)。

    (2)父母双方及入学新生的户口簿复印件。

    (3)父母的房产证或经公证的购房协议,或经房管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房居住时长以递交的租赁协议、租金缴交税票等佐证)

    (4)参加我县从业人员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证明或父母工作的劳动合同、劳动工资单,或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材料。

    4.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入学所需材料

    (1)《乐东黎族自治县外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扫描二维码下载打印如实填写)。

    (2)父母及入学新生的户口簿复印件。

    (3)父母的居住证或房产证,无居住证或房产证的,需提供经公证的购房协议或经房管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佐证材料(租房居住时长以递交的租房协议、租金缴交税票等佐证)。

    (4)参加我县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一年以上的证明或父母在县城地区工作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工资单,或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材料。

    5.港、澳、台、海外华侨华人和现役军人、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特殊群体子女入学可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职能岗申请登记并提交相关材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6.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条件。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入学按《海南省教育厅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琼教基〔2018〕29号)精神办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对招生工作领导。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学校筹建小组成员任组员,严格按照乐东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的各项要求,采取得力措施,依照“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新生入学申请、登记材料审查及确认工作,确保招生任务顺利完成;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严谨推诿扯皮、迟报、瞒报等不作为行为。主动公示宣传本校招生方案并于2023年7月19日前报教育局备案。

    (二)营造良好招生工作氛围。有效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充分、深入、细致解读入学政策,增强工作责任感,热心服务学生和家长,回应人民群众关切,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家长充分认识就近入学对于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和意义,努力提高宣传引导的时效性。要对学生递交的申请材料认真核实,避免出现信息错漏或材料造假。出现问题时,第一时间通气、协商和处置,确保各个工作环节无缝衔接,确保平稳招生,平安入学。

    (三)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坚决落实教育部“十严禁”工作要求,规范招生行为。不招收择校生、转校生,不开设重点班、实验班和特长班。

    (四)做好新生信息采集。认真做好新生的学籍基本信息采集工作,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严禁挂靠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

    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乐东黎族自治县思源实验小学

    2023年7月18日  



附件一:乐东黎族自治县县城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服务辖区划分示意简图

附件二:乐东黎族自治县抱由城区(县城)户籍学童入学登记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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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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