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现金是我国境内最基础的支付手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中国人民银行一贯鼓励现金、非现金等多元化支付方式和谐发展,并采取多项措施,保障公众安全、干净使用现金。
我支行在厅堂摆放关于整治“拒收人民币"宣传折页,方便客户随时取阅。大堂经理利用客户等候时间进行宣传讲解现金支付合法性和重要性,引导公众自觉维护人民币的法定地位。对拒收人民币现金可以进行拒绝并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加强消费者正确认识人民币的价值和地位。对于一些拒收人民币的机构和店铺,消费者可以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政务热线等各种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近年来,随着第三方支付手段的普及,我国逐步形成了多样化的电子支付体系。无论购物、用餐或是其他场景,都可以使用电子支付,消费者可以凭借一部手机“走天下”。电子支付给我们的生活带来诸多便利,还能够提高交易效率、刺激消费、促进经济发展等,可与此同时,也产生了一些社会问题:部分消费者在购物时被拒收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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