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文章《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表于《求是》杂志。这篇文章深入分析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必要性,强调了坚持党对机构改革全面领导、坚持不立不破先立后破的原则的重要性。这一主题引发了广泛的讨论和思考。
党对机构改革的全面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特点,也是我国治理体系的重要保障。通过党的领导,我们能够在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体制机制等方面实现科学、合理的改革安排,确保党中央对国家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这种全面领导为国家治理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有助于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键的一点是,在机构改革中坚持不立不破先立后破的原则。这意味着我们要坚决保持已形成的良好机构的稳定性和持续性,不盲目拆除已有机构,而是在确保既有机构稳定的基础上,根据新的使命任务和工作需要,有序调整和优化机构的职能体系。这一原则的贯彻,既能保障国家机构改革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又能确保改革取得实际的效果。
党对机构改革的全面领导和坚持不立不破先立后破的原则,有助于防止机构改革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在深化机构改革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充分发挥党的主导作用,确保改革方向正确,推动改革与发展相互促进。只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我们才能避免重复建设、避免资源浪费,更好地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同时,坚持党对机构改革的全面领导,可以促进机构间的协同工作。通过党的领导推动机构的优化协同,可以使各个机构之间形成良好的衔接和配合,共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建设。这种优化协同有助于消除机构之间的壁垒,发挥各个机构的协同效应,提高国家治理效能。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充分认识到机构改革是一个复杂系统工程,需要长期坚持和不断优化。机构改革不能仅仅是一次性的调整,而是需要根据新情况、新任务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只有规避盲目行动,从全面考虑改革的方方面面,我们才能确保机构改革的顺利进行和长期效果的实现。
综上所述,坚持党对机构改革的全面领导,坚持不立不破先立后破的原则,对于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党的领导确保了机构改革的科学性、合理性和稳定性,有助于形成聚力共治、互信共治、共享共治的治理格局。只有统筹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加强协同配合,才能更好地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要求,不断提升国家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