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邑市育新学校2023年初中招生简章

秋飞燕舞
创建于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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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学校基本情况

       昌邑市育新学校(原昌邑市外国语学校),现有学生2305人,教师178人,其中高于规定学历的教师178人,学校县级以上骨干教师99人。学校以“求真 向善 尚美 健体 惟勤”为校训,以“学生至上  健康第一”为指导思想,坚持“为学生幸福人生奠基,为教师专业成长领航”的办学理念,确立了“博学、优雅、尽责、超越”的学校精神。学校先后获得全国教学改革先进学校、全国百所德育名校、山东省教学工作先进单位、山东省语言文字示范学校、山东省星级食堂学校等荣誉称号。

    二、招生范围

      (1)招收东到新昌路、西到天水路、南到富昌街、北到院校街范围内,以及华龙府邸、潍坊市工业学校、潍坊环境工程职业学院,符合入学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昌邑市文昌小学(原外国语小学)六年级学生可凭学籍直升昌邑市育新学校初一年级。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7月26日。

  【提醒】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学位安置的依据,家长可错开时间报名,以免造成网络拥堵。

    (2)报名方式

     方式1:微信关注“昌邑基础教育”公众号,点击“基础教育”--“入学报名”,根据系统提示操作。(报名审核期间开放)

(“昌邑基础教育”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方式2:微信扫描二维码直接进入“昌邑基础教育”信息采集小程序。(建议先关注“昌邑基础教育”公众号,以便接收审核录取结果及通知书)

      信息采集期间,如家长遇到小程序打不开、信息页面显示不全、信息上传不成功等技术问题,拨打平台技术支持电话进行咨询。

    技术支持电话:

       于双双:13791616931  

        姜亚莉:18054400850       

        王 靖:15762676505

    (仅提供技术支持,政策问题请拨打学校招生电话)。

    (二)到校报名

       对监护人外出,家中只有老人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可到校报名。家长从北门入校,到学校综合楼一楼大厅,由学校工作人员协助家长完成网上报名(家长需携带能进行网上报名的智能手机)。

    (1)报名时间:7月24日~7月26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2)家长应持相应材料:①房产证(监护人为户主)原件及复印件;②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户主页、索引页、孩子页合印在一页上);③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

     (三)信息提报要求

      家长在报名系统中所提报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报信息将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房地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安局、卫健局、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政务数据进行对接核验。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会影响后续的报名入学及学位分配,严重的将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置。

      (四)通知书发放

       8月5日家长登录“昌邑基础教育”微信公众号,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接收《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截图保存。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到学校报到。

     (五)补充报名

       因信息填写错误导致网络审核不通过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通过网络审核的,家长可持相应报名材料,在8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到学校进行补报名。

    (六)转学材料递交时间及安排

       在7月24日~26日可登录“昌邑基础教育——基础教育——城区转学——转学”进行信息填报,房产等相关数据由平台大数据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转学报名平台上进行查看。错过转学报名时间的,请家长于8月 6 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到学校进行转学材料递交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因学校学位有限,学生转学以监护人房产(现实际居住)为依据。

      三、招生政策及报名条件

    (一)入学年龄

      小学一年级: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以学籍为准)。

    (二)延缓入学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应在9月1日前,向当地教育部门提交延缓入学申请。

    【途径一】由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口本、儿童出生证明或其他证明(如残疾证、幼儿园在园就读证明等)材料,到应入学学校(户籍所在地学校或符合条件的房产所在地片区学校)提交延缓入学申请。

    【途径二】关注“潍坊教育微服务”,点击“义务教育”—“延缓入学申请”—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经教育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缓学期为一年(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满,应按要求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

    (三)城区新生学位类型、分批次安置顺序及办法

      根据学生户籍和监护人房产(指住宅,下同)情况将城区新生学位类型分为五个批次,安置顺序依次如下:

       学位类型一(第一批次):监护人自有房产和户籍地址(指学生,下同)一致(含学校招生片区内村居委会户籍且在村内有自有住房的),均在学校招生区域内;优抚对象子女和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学位类型二(第二批次):监护人自有房产在学校招生区域内,但房产和户籍地址不一致的。

      学位类型三(第三批次):监护人在城区和城区周边无房产,但同户籍(三代同户)的直系祖辈房产在学校招生区域内,使用学校招生片区内同户籍直系祖辈房产的。

      学位类型四(第四批次):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监护人在城区和城区周边无房且在城区务工或经商的。

      学位类型五(第五批次):监护人在城区和城区周边无房产,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户籍空挂在监护人工作单位、社区或非监护人房产上,申请使用户籍所在地入学的。

      招收新生时,按照学位类型顺序依次招收。如安置完前一批次后尚有空余学位,但当前批次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时,按照《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无房产证的按照购房合同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户籍落户先后顺序、社保缴纳起始时间或工商营业执照登记时间、获取居住证时间先后顺序依次进行学位安置。因片区学校学位已满,未获得学位的学生由片区学校所在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到周边其他有空余学位的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注意事项】

      1.家长可提前准备以下入学所需材料,便于在网上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以提高网审通过率:

      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学位:适龄儿童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监护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含发票)、居住证(非昌邑市户籍),以提报的房产所在位置参与划片安置;

       第四批次学位:适龄儿童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监护人在城区用工单位缴纳至少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或监护人在城区学校招生片区内正常经营至少连续6个月的营业执照、居住证(非昌邑市户籍),以务工单位或经营商铺位置参与划片安置。以上时间节点均须延续至网上报名。

      第五批次学位:适龄儿童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证明(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以户籍所在地位置参与划片安置。

       2.监护人与其他人共有的房产、商业用途的门头房、正在建设尚未交付使用或尚未入住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3.二次(或多次)交易(含个人之间合同交易)无法提供合法有效房产权属证明材料(含监护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城区回迁房(小产权房)不作为入学依据。

       4.征收房屋涉及到被征收人子女入学,暂时无法提供房产证或房产材料的,可按要求提报户口本(必要时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监护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拆迁办或土地的储备中心盖章),以原房产所在地或回迁居住地所在位置划片(选择货币补偿的除外)。

     5.房屋现已居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的,需提报户口本、出生证明、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非收据)以及三个月以上的物业、水电、天然气、有线电视缴费单据等实际居住证明。

     6.抵押贷款而无法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的,需提报户口本、出生证明、房管中心或不动产登记中心盖章的复印件以及购房原始发票(或缴纳房产契税的完税证明)。

    五、招生公开电话

    办公电话:0536-7129166

    佟老师:13475669861

    李老师:15263666637

    卢老师:15953649202

     

     

                                 昌邑市育新学校

                                202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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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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