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东风40学校 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招生公告

十堰市东风40学校
创建于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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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张湾区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划片招生方案》(张教发【2024】12号)要求,十堰市东风40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采取“线上报名与线下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划片招生,免试入学,计划控制;公正、公平、公开。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未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

初中七年级:小学应届毕业生。

第一类:新生为十堰城区(茅箭区、张湾区、十堰经济开发区,下同)户籍,其本人或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在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有效房产,且正常居住。

第二类:新生为非十堰城区户籍,其本人或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在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有效房产,且正常居住。

第一、二类招生对象入学登记需提供材料:户口本、产权证 (房产证)原件。因故不能提供产权证(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全额付款发票及网签备案登记证明等能够证明房屋权属的有效材料。

第三类:新生为十堰城区户籍,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十堰城区无有效房产,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在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有效房产,且三代共同居住。

入学登记需提供材料:户口本,父母(法定监护人)无房产证明,祖父母(外祖父母)产权证(房产证)原件。因故不能提供产权证(房产证)的,需提供购房合同、全额付款发票及网签备案登记证明等能够证明房屋权属的有效材料。

第四类:新生户籍不限,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十堰城区务工、无有效房产,但在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有固定居所,且取得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合同(个体工商户可提供营业执照)、缴纳社保。

入学登记需提供材料:户口本、父母(法定监护人)无房产证明、固定居所证明材料或租房合同、居住证、劳务合同(营业执照)、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

第五类:其他情形。

入学登记需提供材料:父母(法定监护人)按照学校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材料。

三、招生办法

2024年秋季义务教育起始年级招生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进行。学校招生按照以上五类招生对象先后顺序进行,先行招录第一、二、三类学生,然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依次招录学校划片范围内第四、五类学生,若片区内学校空余学位数大于符合条件的第四、五类学生数,则全部录取;若片区内学校学位不足,则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

四、招生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家长线上填报信息(8月22日0时—8月24日24时)

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十堰市张湾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 填报信息,逾期不再受理。http://zwjy.systyzspt.com.线上报名有困难的家长,可携带好所有资料到“东风40学校招生服务处”咨询,由服务处工作人员指导家长完成线上信息填报。

(二)学校线上审核信息(8月23日-8月25日)

学校线上审核家长所提交材料,线上审核通过,向家长发送录取通知短信;线上审核不通过,向家长发送不通过原因或现场审核短信。

(三)报名登记

收到录取通知短信的家长,初中在8月25日带孩子到学校报名登记,小学在8月26日带孩子到学校报名登记。

(四)新生报到(8月31日)

报名登记后收到录取通知书的家长,在8月31日带孩子到学校报到,按时到校进行学前培训。

五、其他说明 

1.政策性优待人员子女分别由市、区两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复核后,按政策统筹安排入学。

2.新生或父母(法定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政府规划等原因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可以按新安置的住房或原居住地为划片入学依据,也可以按原有住房为入学依据;新安置的住房已交付的,可以自主选择以新安置的住房或原有住房为入学依据, 但新安置的住房交房已满两年的,不得以原有住房为入学依据; 原有住房拆迁后货币化安置的,以现居住地为入学依据。

3.新生户籍迁入及房产有效证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 日。

4. 已年满6周岁(即在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应办理入学手续;确需延缓入学的,可填写《延缓入学申请表》(附件2)到户籍所在村(社区)及区教育局办理延缓入学 手续。

5.新生父母(法定监护人)对所提供的证件、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一律列入招生平台黑名单,待招生结束后,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该新生入学。由此 产生的一切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该新生父母(法定监护人)自行承担。

6.小产权房需提供由社区、街办审核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 单位集体房需提供由单位和社区、街办审核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 (附件3)。

7.跨区划片学生家长到对应区级招生平台填报信息,不得多区同时报名。

8.一年级新生请在2024年7月—8月底,持《预防接种证》到原接种门诊或居住地附近的接种门诊进行门诊预防接种查验及漏种补种、无证补证,由该服务中心出具《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并盖章。

六、十堰市东风40学校划片范围

贵州路两侧(含镜潭沟);镜潭路与红镜路(不含)交叉口(镜潭路16号)以东(含蝶翠豪庭小区、镜潭春晓小区)镜潭路两侧;南化路(含)路口以西,湖南路两侧;车身厂二区家属区。

十堰市张湾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http://zwjy.systyzspt.com

招生咨询电话:0719-8239347

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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