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锦绣小学始建于2011年,2013年9月投入使用,2015年9月被博乐市党委命名为博乐市锦绣小学,校园占地面积66亩。2021年9月起实施集团化办学,现设有一个核心校(博乐市锦绣小学),两个分校(一分校:博乐市第七小学 二分校:博乐市第十中学)。学校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养好德、读好书、写好字、健好体、成好人”的校训,实施“同一底色 各美其美”的办学理念,形成美的课程、美的课堂、美的学生、美的教师、美的环境,全面推进五育并举,全员育人,让更美的教育在学校发生。近年来,在各级教育部门支持和全体教职工的努力下,学校先后获得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自治区青少年科技活动特色学校、自治区课堂教学改革项目先进单位、自治区教师信息技术应用与学科教学融合项目基地校、自治区优秀家长学校、自治区第一批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示范校、自治州德育示范校等多项荣誉。
学区内年满6岁3个月(2017年5月31日以前出生)的各民族适龄儿童。
核心校(博乐市锦绣小学)暂定8个班 ,一分校(博乐市第七小学)暂定6个班 ,二分校(博乐市第十中学)暂定4个班。
核心校: 以锦绣小学校区所在地为中心,东至市区北京路以西,南至八一路以北,西至西内环路以东(含壹品尚都、丁香嘉园三期),北至市妇幼保健医院以南。
一分校: 以七小校区所在地为中心,北至响根布呼路以南,东至北京路以西,南至君悦巷以北,西至西内环以东。
二分校: 东至文化路以西,南至响根布呼路延伸到西内环以北,西至气象局以东,北至北环路沿线以南。
1.监护人及学生的户口本原件。(含首页、父亲户籍页、母亲户籍页、入学儿童户籍页)。
2.学生户籍与父母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请上传结婚证和出生证明,用以证明房产所有人与学生的关系。
3.适龄儿童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明:第一类有房产证原件的,请上传房产证原件。(主要信息页)第二类由于贷款或其他原因未取得房产证原件的,请上传购房合同(首页及主要信息页)、契税单、贷款凭证。(仅私人购房协议不予报名审核)
1、线上报名:2023年7月17日开始报名,进行学区内一年级适龄儿童摸底登记,家长扫二维码进行名登记。截止时间:2023年7月31日24时止。
2、线下审核:公布招生计划和预录取名单,现场审核资料。审核时间:2023年8月7日-8月11日审核地点:核心校、一分校——博乐市锦绣小学招生办,二分校——博乐市第十中学招生办。
3、公布招生名单和分班情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学区内适龄儿童家长请根据房屋产权所属学区划分范围扫码报名,(此二维码将于7月17日—31日开放)。房屋产权属核心校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可以根据家长的意愿,选择在核心校或者是一分校报名就读,房屋产权属于一分校和二分校学区范围的适龄儿童不允许跨校区报名,每人限报一次,否则将不予审核。填报之前请认真阅读招生简章,按照要求填写信息及上传资料。
核心校咨询电话
孙老师:18116812777
吴老师:15309905599
一分校报名咨询电话
王老师:15909092887
王老师:18099097232
二分校报名咨询电话
陈老师15909092065
王老师13899447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