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规范招生程序,确保卜家辖区内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顺利入学,根据《淳化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和《淳化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23年秋季学期七年级招生入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卜家辖区范围内2023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原则
坚持以户籍为主,住房为辅,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根据适龄儿童少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住房等情况,实行划片入学。
三、招生计划:
本校七年级拟开设1个教学班,50个学位。
四、生源分类及资审提交资料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住房等情况,在学区内按下列生源排序依次登记入学,学校学位不足时,就近统筹入学。
第一批次:户籍在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同一户口簿且在学区内,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在对应学区学校入学。
资审提交资料: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学生页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房屋产权证明(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小学毕业证及其复印件。
第二批次:随迁人员子女。县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稳定就业,且持有学区内合法居住证,可以居住证所在地为依据,在学区对应学校报名登记入学。若报名登记学校无空余学位,由县教育局根据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资审提交资料: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学生页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的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和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与实地居住地址必须一致);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劳动合同等就业(投资、经商或务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流出证明;
(5)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第三批次:住房在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房产并实际居住,可以房产所在地为依据在学区对应学校报名登记入学。若报名登记学校无空余学位,由县教育局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统筹至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资审提交资料: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学生页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所在地开具的流出证明;
(4)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第四批次:其他务工人员子女。淳化籍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务工、经商,可以现居住地为依据在学区对应学校报名登记入学。若报名登记学校无空余学位,应在户籍所在学区对应学校入学。
资审提交资料: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学生页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经商营业执照或与务工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其复印件;
(3)所租住房屋的产权证和有效租住合同原件及其复印件;
(4)户口所在地开具的流出证明;
(5)小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入学流程
1.资格审核、发放报名条。
7月18日上午8:30--12:00
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按照学校分类安排及资审时间按时到学校教导处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入学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发放网上登记报名条。每人限报1所学校,已在其他学校领取报名条的,不再发放报名条。当学校完成招生计划时,及时发布公告,终止资格审核工作。
2. 网上登记。7月21日至7月24日。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凭网上登记报名条登录咸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台进行网上登记。
3.发放入学报到通知书。7月27日上午8:30--11:30,学校向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入学报到通知书》。
4.报到注册。8月31日,适龄儿童少年持《入学报到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注册。
五、其他情况
1.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资审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资料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录取。
2.凡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报名的学生一律不予接收,逾期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责任,学校概不负责。
3、七年级招生计划完成时将终止招生。
4、残疾儿童少年、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相关政策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核。
淳化县卜家初级中学
2023年0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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