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秀英区海秀镇中心幼儿园新村分园2023年秋季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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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于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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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 、教育部等九部门《 “十四五 ”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海南省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海口市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海口市秀英区2023 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结合本园实际情况,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区级统筹,以幼⼉园为主。按照区级统筹,以幼⼉园为主原则,落实幼⼉园主体责任。各幼⼉园结合本园实际,制定招⽣⼯作⽅案,组织招⽣⼯作。

     (⼆)规范程序,接受监督。坚持依法依规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招⽣⼯作流程。接受各⽅监督,切实维护适龄幼⼉合法权益。

    (三)户籍优先,分类保障。按照户籍优先、随迁⼦⼥以居住证为依据的⼊园原则,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园,除幼⼉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和家⻓进⾏任何形式的测试和不必要的信息采集。

二、招生对象

小班75人(线上报名)

中班15人(前往幼儿园登记)

大班15人(前往幼儿园登记)

三、招生计划

1.小班的招生对象为3至4周岁(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2.中班的招生对象为4至5岁(即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3.大班的招生对象为5至6岁(即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幼儿。

幼儿户籍

幼儿需具有海口市户籍,在海口市秀英区实际居住;幼儿为非海口市户籍的,需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海口市户籍或持有《海口市居住证》,并在海口市秀英区实际居住。港澳台侨和外国籍幼儿参照本市户籍执行。

健康体检

幼儿健康体检需合格。监护人自行携带幼儿到有保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做入园健康体检,并取得体检合格证明,在录取注册时递交。

四、全区招生

1.面向全区招生,招收实际居住在本区的幼儿。

2.适龄幼儿监护人可在其符合条件的招生区域内最多选择两所公办幼儿园进行申请,如两所园都录取,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入读。

五、招生方法

(一)我园是区直属公办幼儿园,面向全区招生。

(二)招生程序及日程安排

1.网上申请(7月15日12:00- 7月22日12:00)

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申请就读本市公办幼儿园,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海口市幼儿园入园申请服务平台”申请学位(以下简称“申请平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登录入口:“海口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海口市教育局官网、海易办 APP。

监护人根据申请平台相关提示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登记。可最多选择两所公办幼儿园进行申请。

网上申请不分先后次序,在网上申请截止时间前监护人可对网上申请信息和事项进行修改。不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申请平台进行申请的,视为放弃本市公办幼儿园学位申请资格。

2.资格审核(7月29日前)

网上申请信息将通过海南省大数据对年龄、户籍、居住等信息进行比对核验。教育主管部门、幼儿园按照比对核验结果,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并作出审核意见。在审核过程中如有需要补充材料的,幼儿园再次审核,并作出审核意见。

审核结果将在申请平台、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处公示 3 日。对公示有异议的,监护人可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向幼儿园提出异议。幼儿园应对监护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告知监护人。审核结果如有变动的,幼儿园应就变动部分公示。

3.摇号派位(8月2日前)

当符合条件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当符合条件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通过摇号派位确定录取名单。

摇号派位统一使用“海口市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开摇号系统”进行。

4.录取注册(8月5日前)

幼儿园通知被录取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办理录取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幼儿监护人需提供如下材料(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六、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地址:

海口市秀英区海秀镇新村北街三巷5号

海秀镇中心幼儿园(新村分园)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新村31

招生咨询电话:

       方老师:13876367093  

       吴老师:13976763281

       招生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5:00--17:00


海口市秀英区海秀镇中心幼儿园分园             

                          2023年7月15日

七、小班申报渠道

编辑:王冰

初审:周辉英

终审:园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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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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