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琼山幼儿园明光分园2023年秋季招生方案

浅夏
创建于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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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教育部等九部门《“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和《海南省规范学前教育办学行为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根据《海口市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和《海口市琼山区2023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23年秋季我园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规范程序,接受监督。坚持依法依规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规范招生工作流程。接受各方监督,切实维护适龄幼儿合法权益。

(二)户籍优先,分类保障。按照户籍优先、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依据的入园原则,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入园。除幼儿健康检查外,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和不必要的信息采集。

二、招生对象

我园2023年秋季计划招收小班75名新生。

1.小班招生对象为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健康幼儿。

2.幼儿具有海口市户籍,并在琼山区实际居住;如幼儿为非海口市户籍的,需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海口市户籍或持有《海口市居住证》,并在琼山区实际居住。港澳台侨和外国籍幼儿参照海口市户籍执行。

3.幼儿健康体检需合格。监护人自行携带幼儿到有保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做健康体检。

三、招生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网上申请(7月15日12:00- 7月22日12:00)

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海口市公办幼儿园入园申请服务平台”申请学位(以下简称“申请平台”)。登录入口:“海口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海口市教育局官网、海易办APP。

监护人根据申请平台相关提示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登记。

 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申请平台申请学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网上申请不分先后次序,在网上申请截止时间前监护人可对网上申请信息和事项进行修改。不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视为放弃幼儿园学位申请资格。

(二)资格审核(7月29日前)

网上申请信息将通过海南省大数据对年龄、户籍、居住等信息进行比对核验。幼儿园按照比对核验结果,对申请信息进行审核,并作出审核意见。在审核过程中,如有需要补充材料的,幼儿园再次审核,并作出审核意见。

审核结果将在申请平台、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处公示3日,监护人可在申请平台查看审核结果。

对公示有异议的,监护人可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向幼儿园提出异议。幼儿园对监护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告知监护人。审核结果如有变动的,幼儿园应就变动部分公示。

(三)摇号派位(8月2日前)

当符合条件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当符合条件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通过摇号派位确定录取名单。

摇号派位统一使用“海口市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开摇号系统”进行,由区教育局统一时间组织摇号,具体摇号时间、地址另行通知。

在摇出拟录取名单后,再摇出10名递补幼儿名单。拟录取幼儿出现体检不合格、主动放弃学位、逾期不交材料等导致名额空缺的情况时,将从递补幼儿名单中依次等额递补。如拟录取名单没有出现空缺情况,递补名单将不会被启用。补录幼儿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双胞胎(多胞胎)申请入园的,申请人可选择“一号派位,同园录取”方式进行申请。网上报名时,注明“双胞胎或多胞胎”。如摇中幼儿是双胞胎或多胞胎,该幼儿将获得2个或多个拟录取资格。如随机抽取拟录取幼儿名单中最后一名为双胞胎或多胞胎幼儿,同时拟录取。

(四)录取注册(8月5日前)

 幼儿园通知被录取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办理录取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行园长负责制的原则,切实加强招生管理。

(二)提升招生服务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好招生宣传、政策指引、资格审核等工作,为家长提供便捷高效的招生服务。

(三)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各项纪律要求,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不得收取学位费(占位费)、赞助费等相关费用,不得跨学期预收保教费,严禁以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生。确保本园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五、招生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蔡老师   13518040323  

                  菁菁老师   13876186279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3: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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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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