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种期待,叫“我上学啦”,
有一种等候,叫“一切为你而来”,
亲爱的小朋友们,
新学期的脚步近了,
我们即将相聚在美丽的民盟烛光小学!
一个夏天的静谧都只为你而来!
进菁菁校园,赏盈盈绿意,听朗朗书声,育莘莘学子。又是一年招生季,薛店镇民盟烛光小学欢迎你!
一、招生原则
二、招生编制计划
特别提醒:2至6年级学位已满,不再招收流转生(插班生),起始年级招生原则上“小随大”(哥哥或姐姐在哪所学校就读,弟弟或妹妹就在那所学校就读)!!!
三、招生范围
莲花路以南,东至京港澳以西,西至京广铁路以东(不包含天途易居)。村庄包括常刘、薛集、草庙马。
四、时间安排
1.7 月 3 日—7 月 9日,制定本校招生工作方案;
2.7 月 10 日—14日,中心校分包领导对各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3.7月14 日,中心校将各学校招生方案的定稿交教育局分包领导审核;
4.7 月 15 日—8月 10 日,各学校对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流程等进行宣传;
5.8 月11日,家长模拟线上报名;
6.8 月 12 日 6:00—24:00,一年级新生家长线上报名,提交学生报名信息、档案资料图片等。
7.8 月 14日—8 月 16 日,学校组织人员在报名平台初审学生报名资料;
8.8 月 17日,家长扫码查询报名审核结果;
9.8 月 18日,对于线上报名未通过的,家长可以二次报名;
10.8 月 19日,家长向学校预约现场复核;
11.8 月 19 日—21日,到相关部门审核房产证及不动产证等证件;
12.8 月 21日,中心校分包领导对各学校报名情况进行审核;
13.8月21 日,教育局分包领导对我镇各学校报名情况进行复审;
14.8 月 22 日—23 日,中心学校复审确认后,由学校汇总符合条件学生信息,向局党组报告,并向局党风行风室备案;
15.8 月 24 日,各小学汇总、上报招生情况。
五、就读资格
六、就读类别及所需材料
A、新郑户籍
1.薛店户籍+自建房或自购商品房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2.薛店户籍+实体经商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说明:符合上述条件,经商地及租住地在同一学校服务范围的,且服务学校有学位的,在经商户类别中,优先安排入学;经商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学校服务范围的,经商地服务范围的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可以到经商地服务范围学校入学。
3.薛店户籍拆迁户子女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4.新郑户籍自购房、自建房等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5.新郑户籍+实体经商,需提供以下资料:
说明:符合上述条件,经商地及租住地在同一学校服务范围的,且服务学校有学位的,在经商户类别中,优先安排入学;经商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学校服务范围的,经商地服务范围的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可以到经商地服务范围学校入学。
6.新郑户籍务工+ 新郑市社保,需提供以下资料:
B、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优抚对象包括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高中教师子女、本校教师子女)
说明:优抚对象的子女,在其居住地或工作地,就近优先在公办初中小学入学。如果有特殊情况,在不突破国家规定班额的前提下,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就近优先在公办初中小学入学。
C、非新郑户籍自购商品房(其他自购房)+新郑市居住证
D、非新郑户籍实体经商+新郑市居住证
E、非新郑户籍务工+新郑市社保+新郑市居住证
F、非新郑户籍务工+新郑市居住证
七、招生服务电话
温馨提醒
1.各位家长朋友,希望您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诚信要求,提供真实的证件材料,做孩子学习的榜样,积极推进社会的公正、平等、文明与和谐。教育局将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所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核,对弄虚造假者,将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学生由中心校安置到指定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