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法在你身边②

“周到+”
创建于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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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法典普法的重要指示精神,使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利,周陵街道便民服务站参照发布“法在你身边”三分钟案说民法典系列短视频。

    短视频选择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典型案例进行情景模拟,邀请法官、法学专家、律师等进行深入浅出地解读,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阐释民法典精神,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01:57

|车辆借给他人发生交通事故,车主需要承担责任吗?|

【基本案情】

 一天,小姚找到了好友小陈,想向小陈借用其私家车。小陈很爽快地叮嘱了几句,就把车借给了小姚。小姚自认为熟悉路况,驾驶机动车时疏忽大意,不小心撞到正在路边遛弯的杨先生,致其受伤。交警认定这起交通事故属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小姚应当对杨先生的人身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那借给其车的车主小陈是否也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呢?

【专家点评】

高燕竹,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高级法官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的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这一起事故中,机动车的使用人小姚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小陈作为机动车所有人不存在过错,所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遇到朋友借车的情况,那么借车给别人时也要注意,如果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借车人没有驾驶资格或者存在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则不能出借,否则也可能面临担责的情况。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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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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