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丰县云岭实验学校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

海丰县云岭实验学校
创建于202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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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做好我校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根据海丰县海丰县教育局《转发关于印发<海丰县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实施方案>的通知》(海教函〔2023〕222号)和本校2023年秋季招生方案,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海丰县云岭实验学校2023年秋季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10个班500人(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未入学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附城镇联北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附城镇联北社区及云岭山庄行政区域:北三环路以东以南——青少年宫、融媒中心与华夏花园之间的道路以南——二环西路以西(至县政府红绿灯)——红城大道西以北(往梅陇方向)——中华鹏酒店红绿灯——三环路向南以西——广富路(科工信局路口红绿灯)往西以北——老林场一路(中心加油站西侧路口)以东的业主直系子女(详见本校招生服务范围区域图)。

    三、网上申请登记、审核及录取时间安排

    1.第一批次:

    ①7月15日—7月17日:网上申请登记;

    ②7月18日—7月25日:网上审核材料;公布录取名单。

    2.第二批次:

①7月26日—7月28日:网上申请登记;

    ②7月29日—8月6日:网上审核材料;公布录取名单。

    3.第三批次:

 ①8月7日—8月9日:网上申请登记;

    ②8月10日—8月12日:网上审核材料;公布录取名单。

    4.注意事项

(1)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①本校服务范围内的一套合法住房只能允许一户住户(租住户)的孩子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如一套合法住房住户(租住户)的孩子已申请本校一年级学位,其他住户(租住户)则不能再用此合法住房资料向本校申请学位。如同一套合法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必须是同一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②学生被本校录取后,即视为用于申请学位的住房被锁定。小学一年级开始使用锁定时间3年;锁定期间不允许其他家庭孩子申请就读本校。

    (2)以上每批次未按时进行网上申请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学校不给预留学位;每批次申请登记、录取和材料审核的时间安排如有变动,以网上公告为准。

    (3)取得入读资格的适龄儿童于2023年8月29日凭网上录取通知(截图并打印)到学校报名注册,到学校报名注册时间安排: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未到学校办理报名注册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学校不给预留学位。

    四、网上申请登记的二维码。

    请符合条件申请登记入学本校一年级的申请人扫描“粤省事”平台网上新生入学申请入口的的二维码。       

    四、招生办法

      本校一年级新生招生入学按条件分三批次开展。具体工作按“统一时间接受申请、统一时间进行审核、分三批次公布录取名单”的程序进行。各批次招生对象、申请条件及要求具体如下:

    第一批

    1.第一批次登记录取对象:

    属附城镇联北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及优待政策生。

    2.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上传网上的证明材料须是原件):

    (1)属附城镇联北社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凭父母、儿童户口簿原件、儿童出生证原件、儿童疾病预防接种证原件向学校提出申请登记。

    (2)特殊政策生: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以及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一线医务卫生工作人员直系适龄子女【按照《汕尾市教育局汕尾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抗击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汕教函(2020〕96号)执行】,符合国家政策性规定入学的,划入第一批登记对象,但必须提供相关真实证明材料。

    3.申请入学登记时间和方式:登记时间为7月15日—7月17日,登记方式:网上申请登记(网址以招生公告为准)。

    4.组织审核和公布录取结果。7月18日—7月25日,组织对第一批登记入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凡经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属实且符合招生条件的,7月25日,学校通过粤省事平台发布录取通知。

    5.相关规定。①符合条件申请登记入学本校一年级第一批的适龄儿童,不得重复向其它公办小学提出申请登记,否则将取消其在本校申请登记入学的资格;同时,在本校申请入学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所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提供的证明材料如属造假的,一律取消申请入学本校一年级的资格,其后果由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自行负责。②第一批次登记录取结束后,如果符合入读条件的人数已超出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本校不再进行下一批次的登记和录取。

    第二批

    1.第二批次登记录取对象:在学校服务区域范围内居住的适龄儿童,新生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持有合法房产。

    (按照下列类别的顺序接受申请,额满为止;未能入读服务范围内的新生统筹安排至附近有剩余学位的学校)。

    A类:属附城镇户籍且在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居住,新生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持有①合法房产证或不动产查询证明;②国土证和与户主一致的近6个月水和电费缴费凭据;③安置证(宅基地证)和与户主一致的近6个月水和电费缴费凭据;④购房借款合同及发票、与户主一致的近6个月水电费缴费凭据。

    B类:属附城镇外海丰县内户籍且在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居住,新生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持有①合法房产证或不动产查询证明;②国土证和与户主一致的近6个月水和电费缴费凭据;③安置证(宅基地证)和与户主一致的近6个月水和电费缴费凭据;④购房借款合同及发票、与户主一致的近6个月水电费缴费凭据。

    C类:属海丰县外汕尾市内户籍且在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居住,新生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持有①合法房产证或不动产查询证明;②国土证和与户主一致的近6个月水和电费缴费凭据;③安置证(宅基地证)和与户主一致的近6个月水和电费缴费凭据;④购房借款合同及发票、与户主一致的近6个月水电费缴费凭据。

    D类:属汕尾市外户籍且在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居住,新生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持有①合法房产证或不动产查询证明;②国土证和与户主一致的近6个月水和电费缴费凭据;③安置证(宅基地证)和与户主一致的近6个月水和电费缴费凭据;④购房借款合同及发票、与户主一致的近6个月水电费缴费凭据。

    2.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上传网上的证明材料须是原件):

    ①适龄儿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②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指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下同)或法定监护人的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或宅基地证或购房借款合同及发票等(产权属适龄儿童少年直系亲属100%拥有,即:直系亲属单方或双方完全拥有,或直系亲属与适龄儿童少年共同完全拥有),如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宅基地证或购房借款合同及发票资料等的,应同时提供相对应的近6个月的水、电缴费凭证。③儿童出生证原件、儿童疾病预防接种证原件。④如果户口簿无法体现儿童与业主是直系亲属关系的,需要提供相关部门的有效证明。

    3.申请入学登记时间和方式:登记时间为7月26日—7月28日,登记方式:网上申请登记(网址以招生公告为准)。

    4.组织审核和公布录取结果。7月29日—8月6日,组织对第二批登记入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凡经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属实且符合招生条件的,8月6日,学校通过粤省事平台发布录取通知。

    5.相关规定。①符合条件申请登记入学本校一年级第二批的适龄儿童,不得重复向其它公办小学提出申请登记,否则将取消其在本校申请登记入学的资格;同时,在本校申请入学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所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提供的证明材料如属造假的,一律取消申请入学本校一年级的资格,其后果由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自行负责。②若第一批次录取后有空余学位,则录取符合第二批次符合条件登记对象,如果第二批次符合条件登记对象的申请人数超出空余学位时,则采取摇号形式决定入学资格,额满为止。③第二批登记录取结束后,如果符合入读条件的人数已达到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本校不再进行下一批次的登记和录取。

    第三批

    1.登记录取对象:在学校服务区域范围内居住的,属租赁类别的适龄儿童。

    本批次指,经第一、二批次录取后有剩余学位时,以实际居住地为依据,以就近入学为原则,按照下列类别的顺序安排录取,额满为止。

    A类:属附城镇户籍且在学校招生区域服务范围内居住,新生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居住的房屋属①租住合法的公租房、廉租房的,需提交公租房或廉租房管理部门的证明、近6个月水和电费缴费凭据;②私租房的,需提交住建局房管股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2023年1月1日前入住)、近6个月水和电费缴费凭据。

    B类:属附城镇外海丰县内户籍且在学校招生区域服务范围内居住,新生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居住的房屋属①租住合法的公租房、廉租房的,需提交公租房或廉租房管理部门的证明、近6个月水和电费缴费凭据;②私租房的,需提交住建局房管股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2023年1月1日前入住)、近6个月水和电费缴费凭据。

    C类:属海丰县外汕尾市内户籍且在学校招生区域服务范围内居住,新生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居住的房屋属①租住合法的公租房、廉租房的,需提交公租房或廉租房管理部门的证明、近6个月水和电费缴费凭据;②私租房的,需提交住建局房管股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2023年1月1日前入住)、近6个月水和电费缴费凭据。

    D类:属汕尾市外户籍且在学校招生区域服务范围内居住,新生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居住的房屋属①租住合法的公租房、廉租房的,需提交公租房或廉租房管理部门的证明、近6个月水和电费缴费凭据;②私租房的,需提交住建局房管股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2023年1月1日前入住)、近6个月水和电费缴费凭据。

    2.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上传网上的证明材料须是原件):

    ①适龄儿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外来务工人员须增加提供居住证),儿童疾病预防接种证原件;

    ②公租房或廉租房管理部门的证明或住建局房管股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③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3.申请入学登记时间和方式:登记时间为8月7日—8月9日,登记方式:网上申请登记(网址以招生公告为准)。

    4.组织审核和公布录取结果。8月10日—8月12日,组织对第三批登记入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凡经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属实且符合招生条件的,8月12日,学校通过粤省事平台发布录取通知。

    5.相关规定。

    (1)符合条件申请登记入学本校一年级第三批的适龄儿童,不得重复向其它公办小学提出申请登记,否则将取消其在本校申请登记入学的资格;同时,在本校申请入学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所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提供的证明材料如属造假的,一律取消申请入学本校一年级的资格,其后果由适龄儿童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自行负责。

    (2)若第二批次录取后有空余学位,则先录取符合第三批次的第一类符合条件登记对象,如果第一类符合条件登记对象的申请人数超出空余学位时,则采取摇号形式决定入学资格,额满为止,学校不再进行第二类至第四类对象的录取。如果第一类符合条件登记对象录取后有剩余学位,第二类符合条件登记对象按照第一类录取办法组织录取,额满为止,以此类推。

    (3)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主要内容如下:

    ①本校服务范围内的一套合法住房只能允许一户住户(租住户)的孩子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如一套合法住房住户(租住户)的孩子已申请本校一年级学位,其他住户(租住户)则不能再用此合法住房资料向本校申请学位。如同一套合法住房有多个孩子申请,必须是同一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②学生被本校录取后,即视为用于申请学位的住房被锁定。小学一年级开始使用锁定时间3年;锁定期间不允许其他家庭孩子申请就读本校。

    以上每批次未按时进行网上申请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学校不给预留学位;每批次申请登记、录取和材料审核的时间安排如有变动,以网上公告为准。

    五、报名注册时间

       取得入读资格的适龄儿童于2023年8月29日凭网上录取通知(截图并打印)到学校报名注册。

       招生办公室设在县机关幼儿园四楼,招生咨询电话:13719594945    


本通告所有权及解释权归海丰县云岭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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