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0日,有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情绪非常激动的找到了洪井镇调解委员会,要求解决他和邻居任某的矛盾纠纷,如果矛盾得不到解决的话,他家的日子真没法过了。经了解,要求解决的这位老人是长畛背村的吕某,反映的是他和邻居任某因建彩钢板而引发的纠纷。吕某和任某系左右邻居,俩家窑洞的主向同是坐北朝南,因吕某家的主窑拦马墙倒塌,下雨时会有漏雨的情况,所以吕某用彩钢板在拦马墙上边搭了一下,事后任某发现吕某建的彩钢板超过了自已的拦马墙范围,并且彩钢板西高东低,水流到了自家院里,因此任某多次强行将吕某的彩钢板拆除,为此两家发生纠纷,真对吕某反映的纠纷问题,镇调解委员会高度重视,多次组织专人到实地进行调解,但最终因当事人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而未能化解成功。
2023年3月吕某将两家的矛盾纠纷起诉到了法院,法院立案进行调查处理,根据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2023年7月6日县法院联合镇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一起实地到刘家自然庄对吕某和任某两家进行庭前调解,一到现场俩家人就吵的不可开交,吕某说:“自已在自已宅基地范围内建彩钢板怎么错了,他任某管不着”。任某说:“吕某占了自已的地方,水流到了自已的院里。任某家说吕某家占了,他家的地方,吕某说任某家不讲理,要讹自已家地方,说着说着吕某又哭又闹,矛盾可能进一步激化,镇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见此情况,先稳控住吕某,给吕某作思想工作。然后县法院和镇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对俩家的矛盾进行分析研判,俩家矛盾的焦点是宅基地的权属关系,要想把矛盾得到解决,首先必须搞清楚俩家的宅基地权属关系,这就得以事实为依据。工作人员深知,“以事实为依据”绝不是一句空话、大话,如果不能弄清事实,就不可能做到公正调处,非但调解不会成功,还会把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为此,工作人员先让村干部稳控住当事人的情绪,法院和镇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到现场实地查看,并让俩家拿出自已的宅基地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来解决,做到双方心服口服,接着工作人员按着双方当事人的宅基地证开始丈量,经工作人员现场进行丈量,俩家宅基地证同是1992年发放的,但存在实地与证不符,存在交叉面积较大,这一情况给矛盾的调解带来很大的不便,如果按实际的宅基地证进行处理,由于存在交叉面积大可能使矛盾更加的激化。
最终工作人员采取了人情+法理的调解思路。首先采取“面对面”的方式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依次说了自己的要求。邻居任某提出:“就一个要求,让吕某把新建的彩钢板拆除,水不能流向自已的院子”。吕某反对说:“自已在宅基村的权属范围内修建,任某管不着,自已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双方要求背离太大,没有形成一致意见。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采取“背对背”的方式进行调解。工作人员把双方当事人隔离开,分别进行谈心,和双方当事人说:“你们之间邻里关系向来不错,低头不见抬头见,既然事情起因就是因为宅基地问题,我们不能本末倒置,把怄气当成目的,要有一个中心思想和目标,就是解决事情。事情解决好了,今后大家还是好邻居。”苦口婆心的说理,当事人还是“不吐口子”,双方谁也不退让。最后,采取“曲线化解”的方式迂回调解。对俩家的矛盾进行掰开了揉碎了地进行协商,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与村干部和当事人双方的多次协调,做到了庭前调解。共同遵守执行。
最终以吕某东房北山墙后墙向里0.75米(原证件点)为一点,再以任某主向窑洞拦马墙两边(原拦马墙最西边)为一点,两点连接确定为俩家界线,如有一家修建需在大墙外各退回0.5米中间共1米,是俩家的共同滴水和走水,垒墙不能占用滴水,同时,事先通知对方,及村委会做互相监督实施,吕某将新建的彩钢板安装到自已的权属范围内,并调整彩钢板西高东低的形势,水不再流向任某的院内,任某也保证今后不会再拆除吕某的彩钢板,矛盾得到了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