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集县怀城街道第二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简章

蜡笔小新
创建于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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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粤教基函〔2023〕26号)、《肇庆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肇教基〔2023〕4号)以及《怀城街道城区小学2023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根据本校实际,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秩序,确保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根据人口分布、学校规模及布局、交通、历史沿革等因素,按照公平、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科学划定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的服务片区范围,实行划片招生,保障入学机会均等。

      (一)明确招生范围,就近免试入学

      结合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以及中小学施教服务半径等实际,采用单校或多校划片模式,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实行免试就近入学。

      (二)严格控制班额,规范编班行为

      严格按照《广东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标准》的要求,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小学班额不超过50人,科学、规范编班。

      (三)结合对象实际,保障特殊群体权益

      对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就学;对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来我县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政策,享受与本县居民子女同等待遇;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对不能随班就读的适龄残疾儿童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就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及复退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等优抚对象,按教育优待有关政策执行;对国际学生,按照《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公安部外交部第42号令)有关要求执行。

三、实施办法

  (一)招生计划:

      怀城街道第二小学招生计划200人   

      (二)招生对象和条件:

      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从未入读过小学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怀城街道第二小学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2.学区内县直和省市驻怀单位干部职工及怀城街道城区学校教职工的直系适龄子女;

      3.非城区户籍但在2023年6月1日前在怀城街道第二小学学区内有合法房产的居民的直系适龄子女;

      4.在怀城街道第二小学学区内有稳定职业的,并于2023年6月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非怀城街道第二小学学区户籍人员的随迁直系适龄子女(含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

      5.父母在怀城街道第二小学学区经商并持有通过年审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领取未满一年且未年审的,必须是2022年12月31日前领取)的随迁直系适龄子女;

      6.政策优待适龄儿童。符合《中共肇庆市委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西江人才计划的意见》《肇庆市大项目投资者绿卡管理办法》《肇庆市退伍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肇庆市军人军属、退伍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的通知》(肇退役军人发〔2021〕45号)《关于做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肇庆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规定条件的人员的直系适龄子女。

      (注:不适合随班就读的患智障、聋哑或其他身体缺陷的残疾适龄儿童可到怀集县特殊教育学校、肇庆市启聪学校咨询报名。)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时需携带儿童前来)。

      2.报名地点:怀城街道第二小学

      3.报名需递交材料:

      (1)属学区户籍的适龄儿童须递交:①户口簿原件(验证后退回);②户口簿复印件1份(学校存档)。

      (2)学区县直、省市驻怀单位干部职工和学区学校教职工的直系适龄子女须递交:①户口簿原件(验证后退回);②父母任职单位工作证明、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学校存档)。

      (3)非学区户籍但在2023年6月1日前在学区内有合法房产的居民的直系适龄子女须递交:①户口簿原件、父母在学区内建房或购房证件原件(验证后退回);②父母在学区内建房或购房证件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各1份(学校存档)。

      (4)在学区内有稳定职业的非学区户籍人员的随迁直系适龄子女(含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须交:①户口簿原件、城区居住证原件(验证后退回);②父母从业证明(即父母有合法就业,或已缴费至2023年6月的县社保基金局出具的至少6个月社保证明)、户口簿复印件、城区居住证复印件各1份(学校存档)。

      (5)在学区内经商的非学区户籍人员的随迁直系适龄子女须交:①户口簿原件、城区居住证原件、父母经商证明原件(即父母有合法经营证明,或2022年县市场监督局已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登记证)(验证后退回);②户口簿复印件、城区居住证复印件、2022年县市场监督局已年审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复印件各1份(学校存档)。

      (6)符合政策优待适龄儿童须递交:①户口簿原件、父母相关证件原件(如职称资格证、任职单位证明等)(验证后退回);②户口簿复印件、父母职称资格证复印件或任职单位证明各1份(学校存档)。

      强调说明:①报名验证登记后,证件原件退回,证明及复印件交由学校保存。②未满6周岁或已在读小学生不得报名。

      (四)招录方式

      1.报读一年级的新生均须填报入读志愿。符合怀城街道第二小学学区的适龄儿童每人要填报两个志愿,第一志愿填报怀城街道第二小学,第二志愿在龙湾校区、车头校区、谭勒小学、龙西小学、罗龙校区5所学校中选报一所。

      2.招录时首先进行第一志愿的招录工作,第一志愿未招录到的,再依次按第二志愿进行招录。每个志愿学校的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学校计划招生人数时,将全部招录;多于该学校计划招生人数时,先招录怀城街道城区户籍本学区户口的适龄儿童、学区内县直和省市驻怀单位干部职工及怀城街道学区学校教职工的直系适龄子女、政策优待适龄儿童后,剩余的学位,则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招录对象,具体操作办法由怀城街道第二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五)具体安排

      1.7月23日(星期日),公布第一志愿优先录取新生名单和抽签新生名单,地点:怀城街道第二小学。

      2.7月24日(星期一),第一志愿抽签及公布抽签录取名单,地点:怀城街道第二小学

      3.第一志愿未能录取的,由怀城街道第二小学一年级招生办公室结合适龄儿童填报志愿分流到第二志愿有学位空缺的学校就读,如果所填报的第二志愿学校已招录满额,而又符合招收条件的对象,再由招生办公室调配到怀城街道城区周边其他未满额的学校就读。

      4.新生注册:

      (1)7月25日(星期二)第一志愿学校录取新生注册。

      (2)7月26日(星期三)公布第一志愿未能录取的新生分流名单,家长可到原报名学校查看并取回报名材料。

      (3)7月27日(星期四)第二志愿学校新生注册。

      注册时间为一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注册时须带齐相关资料(逾期不注册者当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5.为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已被县实验小学(包括实验小学世纪明珠校区、城北校区)、县教师发展中心附属石龙小学、县教师发展中心附属文昌小学公布录取的一年级新生,怀城街道城区小学不再录取

      6.2023年怀城街道第二小学一年级招生学区划分按《怀城街道2023年城区小学学区划分方案》执行。

      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怀城街道第二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招生咨询电话:0758-5528298

      莫老师:13425350566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怀集县怀城街道第二小学

2023年7月12日

附件

怀城街道2023年城区小学学区

划分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划片”入学的基本原则,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结合城镇化建设及人口流动发展情况,经研究,决定了怀城街道小学按学区划分进行招生,现将《怀城街道城区小学学区划分公告》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合理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区域均衡,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学校服务学区划分(招生范围)

      (一)城区小学学区范围

      1.怀城街道中心小学本部:⑴解放北路以东,从中记饭店起,东至原矿站对面的跃龙小区到城东中学止;工业大道以北,从中记饭店起至怀集中学止,有上述学区范围户籍(含育秀社区、官塘户籍)的适龄儿童;⑵上述学区范围有房产的常住住户的直系适龄子女;⑶皇御花园、跃龙花园、悦景康城、天韵、清华园、翰林苑、碧桂园、雅豪庭园、凯旋豪庭、迪比利、玖珑湾、金月湾、天湖花园、恒福新里程、翠湖居、翠湖半岛、翠湖东湾、金珑台等小区有房产的常住住户的直系适龄子女;⑷上述范围的外来工子女(按粤府办〔2004〕69号规定执行)。

      2.怀城街道第二小学:⑴兴贤、官塘、水上户籍的适龄儿童;⑵工业大道以南,东至鸿景城,南至文昌阁,西至怀城桥以东,北至卫视眼镜和怀集县百洋水电发展有限公司;⑶跃龙花园以东至星河湾路;⑷上述学区范围有房产的常住住户的直系适龄子女;⑸上述学区范围的外来工子女(按粤府办〔2004〕69号规定执行)。

      3.怀城街道第三小学:⑴解放中路以西的户籍适龄儿童,即原县人民政府正对面起,南至怀城大桥,北至交通局,西至金鸡大桥腾龙广告止;⑵工业大道以北的户籍适龄儿童,即从华苑酒店起,西至金龙园小区,北至交通局止;⑶上述学区范围有房产的常住住户的直系适龄子女;⑷上述学区范围的外来工子女(按粤府办〔2004〕69号规定执行)。

      4.怀城街道第五小学:⑴县城西区的户籍适龄儿童,即东起新世界大酒店,西至怀集新城小区,南起燕鸣居对面、北至自来水厂;⑵怀城街道上郭居委会户籍适龄儿童;⑶上述学区范围有房产的常住住户的直系适龄子女;⑷上述学区范围的外来工子女(按粤府办〔2004〕69号规定执行)。

      5.怀城街道龙西小学:⑴龙西村委会户籍适龄儿童;⑵在本学区有房产的常住住房的直系适龄子女;⑶本学区范围的外来工子女(按粤府办〔2004〕69号规定执行)。

      6.怀城街道中心小学龙湾校区:⑴龙湾、共和村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⑵东至塘内队,南至下圩队,西至南巴队,北至龙湾旧水泥厂周边村庄户籍的适龄儿童;⑶在本学区有房产的常住住房的直系适龄子女;⑷本学区范围的外来工子女(按粤府办〔2004〕69号规定执行)。

      7.怀城街道中心小学车头校区:⑴车头、扬名村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⑵本学区范围的外来工子女(按粤府办〔2004〕69号规定执行)。

      8.怀城街道谭勒小学:⑴谭勒村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⑵在本学区有房产的常住住户的直系适龄子女;⑶本学区范围的外来工子女(按粤府办〔2004〕69号规定执行)。

      9.怀城街道中心小学罗龙校区:⑴罗龙、庙咀村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⑵本学区范围的外来工子女(按粤府办〔2004〕69号规定执行)。

      (备注:城区小学学区范围划分根据城区各学校的招生计划和学校的布局每年可作出相应调整)

      (二)城区外农村小学学区范围

      1.眉田小学:眉田村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

      2.黄岗教学点:黄岗村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

      3.顺岗教学点:顺岗村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

      4.三斗教学点:三斗村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

      5.大象教学点:大象村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

      6.富扬教学点:富扬村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

      7.谭舍教学点:谭舍村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

      8.飞云教学点:飞云村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

      9.利凤教学点:利凤村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

      上述9所非城区农村小学学区范围内的外来工子女(按粤府办〔2004〕69号规定执行)、有房产的常住住户的直系适龄子女也列入此类学校招生范围。

怀集县人民政府怀城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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