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重要讲话精神,对推进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作出重要指示,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更好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注入强大思想和行动力量。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基础在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格执行党章,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制度权威性和执行力不断增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积累了新的重要经验。《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一大批党内法规制度制定、修订、出台,新时代10年是党的历史上制度成果最丰硕、制度笼子最严密、制度执行最严格的时期,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显著提高。
迈上新征程,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依规治党面临巩固拓展提高新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把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作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战略部署,明确要求“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党的二十大党章增写“不断健全党内法规体系”的内容,进一步阐明了依规治党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党章规定各级纪委的主要任务就包括“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报告对推动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作出专门部署。要把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体现到实际行动上,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健全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促进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更加完善,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形成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机制,巩固发展中国共产党之治的独特优势。要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确保制度时时生威、处处有效。紧抓“关键少数”,不断完善执规责任制,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打铁必须自身硬。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做遵纪守法的标杆、制度执行的表率,严格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赋权、限权、行权,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要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健全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严格内控机制,严守权力边界,坚决防止和纠治“灯下黑”,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