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依法依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入学政策,保障本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坚持公平公正。严格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切实保障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坚持公办民办平等对待、公平发展。
3.免试就近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生源。公办学校招生按照“相对就近、分块划片”的方式进行;民办学校按照“统一报名,超员摇号”的方式进行。
4.上限控制原则。严格按照省、市消除大班额规定控制办学规模,不突破标准招收新生,不突破标准安排插班生,合理统筹调剂适龄儿童入学。
5.依序录取原则。按照生源户口与房产情况分为“房户一致、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无房无户”四类,依次排序录取。
小学新生为年满六周岁(201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在岳阳楼区(区划调整后的岳阳楼区,下同)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有岳阳楼区户籍;
2.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在岳阳楼区购买房产;
3.父母在岳阳楼区务工或经商,且在岳阳楼区居住和录入网格信息。
花果畈路以东春华社区范围(不含春华、春兰、春蕾三个小区)
1.生源分类。
公办学校招生以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房产信息和户口信息等为主要依据。按生源户口与房产的不同情况分类如下。
第一类:房户一致。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户籍在岳阳楼区内,且在学校招生范围内购房。
第二类:有房无户。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户籍没有迁入岳阳楼区,但在学校招生范围内购房。
第三类:有户无房。A类: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户籍在岳阳楼区内,但在市区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在学校招生范围内;B类: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但在市区无房产,租住在学校招生范围内一年以上。
第四类:无房无户。适龄儿童本人和父母户籍不在岳阳楼区,在市区无房产,租住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在招生范围内经商或务工且录入网格,区招生办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调剂安排。
2.所需材料。
房户一致类。需提供适龄儿童本人和父母居民户口簿。购商品房者,提供不动产证(房产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购小产权房者,提供房屋购买合同、宅基地或集资房资料,同时提供适龄儿童父母名下燃气、水、电等生活票据(票据有效期截止至2023年5月31日)。房户关系不明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及父母婚姻证件等材料。
有房无户类。提供资料同上。
有户无房类。提供适龄儿童本人和父母居民户口簿、租房合同。拆迁户还需提供房屋拆迁协议。
无房无户类。提供适龄儿童本人和父母居民户口簿、租房合同、居住证、营业执照、纳税票据等有效材料(居住证、营业执照于2022年5月31日前签发)。
1.政策公布(7月上旬)。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2023年岳阳楼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指南》。各学校进行招生宣传,社区配合学校掌握新生动态,区招生办负责政策解读,接受家长咨询。
2.学位申请(7月16日-20日)。学生父母 (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登录湖南省中小学新生入学在线报名平台,在湖南省人民政府官网( 网址: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1/index.htm) 或 由“湘易办”APP 端“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专区“入学”服务主题场景应用进入“岳阳楼区”的报名入口,在招生网站按要求填报相关内容,将相关材料按平台提示拍照上传。有就读民办学校意愿的家长,在填报民办学校后,还须填报一所公办学校。
3.部门核查(7月21日-8月9日)。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政务管理服务局、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住房和城市建设厅六部门网上数据比对。
4.预录通知(8月10日)。根据核查结果确定预录名单,由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发布。
5.改派复核(8月11日-13日)。预录结果公布后,因信息填报有误、材料提供不充分而对预录结果有异议的家长带好原件,向区招生办(岳阳市第二中学谨信楼)提出申请,由区招生办登记并审核。
6.录取报到(8月26日-30日)。8月26日区招生办发放正式录取通知。8月30日,全区各小学新生报到,逾期未报到注册的新生视为放弃学位。
继续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行动,超过标准班额的班级原则上不招收插班生,中心城区内相邻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办理转学。确因家庭搬迁或父母工作调动等要求转学的,家长于8月11日-13日登录“湘易办”APP端“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专区“入学”服务主题场景应用进入“岳阳楼区”的报名入口,在招生网站按要求填报相关内容,将相关材料按平台提示拍照上传。因学位已满而未能在入学范围内学校插班的学生,由区招生办统筹调剂到相对就近的学校插班。
根据花果畈小学招生范围,按生源类型依次录取,“房户一致”确保录取,如仍有学位,则依次招录第二类“有房无户”,以此类推,直至计划录满为止。当学校招生计划录满时,对于填报该校意向却未被录取的学生,区招生办根据适龄儿童具体情况统筹调剂到有空余学位且相对就近的学校。
教导处:0730-851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