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池阳小学2023年秋季
招生入学公告
各位家长朋友:
依据三原县教育局关于《三原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3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公开公平的原则登记招生。
二、一年级新生招生
1、招生对象
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池阳小学辖区内适龄儿童。
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教导处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缓学手续。(办理缓学手续需要提交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暂缓入学申请书。办理时间:7月29日早9:00。)
2、招生计划及招生区域划分
招生规划:4个班,共220人。
招生区域:王仓巷(仓西巷以南段)、土司街以西,南大街(县府巷以南段)、南关正街以东,南环路以北,池阳大街(王仓巷至土司街段)以南的县城区域。
3、登记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7月17日 户籍、优待政策类登记
2023年7月19--7月21日 随迁类登记
其中:7月19日房产登记,7月20居住证登记,7月21日经营就业登记。
具体时间: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6:30
地点:池阳小学校园内教学楼一楼一.2班教室
一.2班教室前门登记男生,一.2班教室后门登记女生。
三、招生程序及日程安排
首先,安排户籍在我校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和符合优待政策的适龄儿童入学;其次,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若有空余学位,根据购房年限顺序安排辖区具有合法手续房产且实际入住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最后,若仍有空余学位,再根据登记先后顺序及是否有合法、真实、有效营业执照及劳动务工合同安排辖区随迁子女、就业经营人员子女和进城务工类进行登记就近入学。
(一)申请登记:
第一批:户籍及优待类登记(7月17日)
1、户籍类登记:首先,登记户籍在2023年6月30日前迁入本辖区,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并在池阳小学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其次,登记户籍在2023年6月30日前迁入本辖区,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户籍在池阳小学招生区域内的适龄儿童。
登记需要提供资料: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①户口本;②房产证(购房合同、土地使用证)、原始缴费正式票据等原件和复印件,在池阳小学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登记。
2、优待类登记:烈士子女、符合优待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依据相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
符合优待政策类登记要求: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①相关函件、证件;②户口本;③入学通知单(7月12日前由监护人持相关资料到教育局普教股审核领取)原件和复印件,在池阳小学进行入学资格审查登记。
第二批:随迁类登记(7月19日至7月21日)
适龄儿童监护人在池阳小学学区内实际居住、务工且具备子女监护条件。
登记顺序依次为:房产登记、居住证登记、经营就业登记。
1、房产登记(7月19日):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①房产证(购房合同、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必须提供原始缴费正式票据。所购房产,截止2023年6月30日满6个月,且实际入住具备子女监护条件。②户口簿(房产所有人和适龄儿童应为同一户口簿,若不一致需提供相关证明);③物业及水电气缴费票据。提供2023年1-6月相关正式票据。(房产登记以购买时间先后排序,录满为止。)
2、居住证登记(7月20日):(若有空余学位)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①居住证;②务工证明;③户口本。
3、经营就业登记(7月21日):(若有空余学位)提供以下原件及复印件:①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含6个月工资流水);②户口簿;③房屋租赁合同。
重要说明:以上登记资料均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家长或监护人将学生申请入学所需资料原件、复印件按相同顺序用燕尾夹整理好,装入两个档案袋,在档案袋封皮上写清学生姓名、家长姓名、联系电话、所上交各类原件复印件名称。所有证件上交后不得中途取回。(户口本复印时注意将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母任意一方页、子女页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正反面。)
学校依据7月17、19、20日所审查登记学区内户籍、优待、房产、居住证适龄儿童总数,确定是否招收本学区就业经营人员子女及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如学位已满,将不予招收。安排到相应的调剂学校登记。我辖区调剂学校为:和平小学、丁留小学。
7月20日下午学校将依据学位是否有空缺,通过校外电子屏发布是否招收就业经营人员子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相关重要信息,请家长留意查看。
(二)学校审核(7月22日—24日)
针对所申请登记的户籍、房产、务工等信息,学校将组织领导及骨干教师在辖区内逐户核查。通过入户核查、派出所户籍室查实、房管所核查、市场局核查、人社局核查等方式进行审核,确保登记信息真实。届时请家长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家中有人留守。凡户籍、房产信息与实际不符、查无此人、空户(适龄儿童的户籍落户在实际并不存在的地址上)、使用假证登记者,登记结果一律无效。
(三)县局审核(7月25日--7月27日)
县局复核备案。学校将《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表》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教育局普教股审核备案。
(四)确定入学
1、发放《准予登记通知书》:(7月28日8:30——11:00)
按照控辍保学工作要求,三原县户籍适龄儿童在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开具《同意流出证明》。
我校为经县局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非户籍地适龄少年儿童发放《准予登记通知书》,非户籍地就读的适龄少年儿童监护人持《准予登记通知书》到户籍地所属学校开具《同意流出证明》并签订承诺书。非三原县户籍学生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具流出证明。
2、开具流出证明、签订承诺书:(7月29日)
7月29日一天内办理我校辖区内学生流出手续。凡申请开具学生流出证明,请家长来时携适龄儿童《准予登记通知书》、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在复印件空白处写清学生及家长姓名、家长联系电话。
具体时间为:上午: 8:30—11:00 下午:14:30—16:30
3、领取《入学通知书》:(8月1日)
8月1日上午:8:30—11:00: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户籍地学生直接到登记学校领取;非户籍地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持《同意流出证明》领取《入学通知书》。
4、报到注册:( 8月31日)
8月31日:一年级新生持《入学通知书》、户口簿报到注册,开学一周内提交学生预防接种证明。
四、重要说明
1、严禁假证登记。凡证件造假、使用假证登记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根据县委巡查工作要求,经审核查实持假证件登记的,取消登记资格,涉及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证件符合逻辑关联。户籍证明必须为子女与父母(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籍簿;房产证明必须为父母(监护人)的房产证(购房合同)。凡出具的户籍关联证明以当地户籍管理部门为准。
3、禁止重复登记。户籍和房产均符合入学条件或多处房产符合不同学校入学条件者,只能在规定时间内选择一种作为入学条件进行登记,且只能登记一所学校。
4、公民办同步招生。依据《咸阳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公民办学校同步登记招生,城区和乡镇学校同步登记招生。逾期未登记视为自动放弃原辖区学位。学校严格按照登记程序依次招生,学位已满时及时向社会公告并安排到调剂学校。我校辖区学位登记已满且适龄少年儿童未登记的,安排到相应的调剂学校登记。我辖区调剂学校为:和平小学、丁留小学。
5、落实优待政策。根据适龄残疾儿童的具体情况,按照“一人一案”,全部纳入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采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确保每一名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符合优待条件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于7月12日前到教育局普教股审核,审核合格按照相关政策落实。
7、请各位家长认真阅读并熟悉我校招生工作公告内容,按照招生程序、时间安排、资料要求等按时提交入学申请资料,配合学校按程序做好后续相关工作。同时,自觉遵守排队秩序,配合安保人员工作。一名学生只能一名家长入校审核登记。
五、插转生说明
按照《咸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通知》、《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及县局“控制大班额”原则要求,我校二至六年级均达到班额上限,本学年不予接收插转生。
六 、原六年级毕业生说明
请池阳小学2023届六年级毕业生及时关注各初中发布的招生公告,依据户籍、房产,7月17—21日持户口本、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资料到对应初中登记审核。
七、学校招生咨询
池阳小学招生报名咨询点:校保卫科
咨询电话:32267060
咨询手机:
7月13--17日 王老师:13809108504
7月18--21日 杨老师:13689181359
咨询时间:上午 8:30——11:00
三原县池阳小学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