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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州区驮卢镇中心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一年级 招生简章

创建于2023-07-11 阅读19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江州区小学招生工作,依照《崇左市江州区小学入学和小学升初中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特制定本校2023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招生简章。

一、驮卢镇中心小学招生范围(地段生)

1、新兴社区 、繁荣社区、岜白新市场(有房产证明) ;

2、拱驮屯;

3、灶瓦村:灶瓦屯、楞凉、湾望、红山、米解、向阳、水口、岜蕉;

4、镇直各机关单位适龄儿童;

5、驮柏村:岜框、驮殊、陇泉、新兴、叫坑

二、招生对象

(一)地段户籍适龄子女;

(二)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军人随迁适龄子女;

(三)地段内无户籍有房产适龄子女;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五)入学年龄: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三、计划招生人数

计划招生3个班,每班45人,共135人。

四、报名、现场审核材料时间

1.网上调查摸底报名通知已于6月27日开始发布,未进行填报的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填报信息。

2.现场审核材料时间:2023年7月24日、25日。

五、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材料的方式进行。

六、报名登记所需材料

(一)A类(地段生):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二)B类(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军人随迁适龄子女):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父母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原件或在编文本复印件各1份; 

(三)C类(招生地段内无户籍的有房户子女):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及交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购买建房土地的发票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符合居住条件的水电票据。

(四)D类(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父母在江州区驮卢镇《劳动合同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在江州区驮卢镇《暂住证》原件和复印件或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4、缴纳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证件和其参保证明及复印件各1份。

        所持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审核后,退还原件保留复印件,并将复印件粘贴在《报名审核登记表》背面。录取顺序是从A类到D类,满额为主。

七、审核材料、发放入学通知书及入学注册

        报名登记工作结束后,请各位家长带学生以及报名材料于7月24日、25日到驮卢镇中心小学审核。审核通过后再拟定发放入学通知书。家长必需在招生期限内报名入学,同时按入学通知书要求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如不按时到学校办理注册手续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八、招生咨询和举报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 梁主任:13878643349

黄主任:19994697306

黄主任:15278098706

九、网上报名二维码

       还没有报名的要及时扫码下面二维码进行报名;已经进行摸底调查的就不要再重复扫码填报信息了。

图文编辑:黄颖

审核:韦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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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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