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含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罗含小学
创建于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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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耒阳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原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坚持以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为依据,严格执行上级招生政策,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坚决遏制违规招生入学行为,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合法权益。

2.坚持免试就近原则。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居住地、户籍所在地相对就近原则,招收划定区域内的学生;学校不组织选拔性或变相选拔性招生考试;坚持“公办不择校,民办不择优”的原则,全面防范不合理择校择班行为。

3.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教育局统筹安排下,学校按照招生方案在学校片区或范围内组织招生。在教育资源配置、生源分布等有变化的情况下,接收教育局统筹调剂的生源。

4.坚持房户优先原则。按照“住房登记为主、户籍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原则,优先保障招生区域内“有房有户”“有房无户”“无房有户”等三类适龄儿童的学位。

5.坚持公开公平原则。建立健全学校招生工作公示、咨询和社会监督制度,将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办法、招生时间、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二、招生对象及人数

招收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5个班,共275人。

三、招生范围

主要招收碧桂园业主子女和梅桥小学部分区域的适龄儿童。

四、生源类型及排序

依据“住房登记为主,户籍登记为辅,就业经营补充”原则,按下列类型排序招生。

A有房有户。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区域内,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或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

B有房无户。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区域内,但在区域内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由学校牵头协同街道、社区、公安等部门(单位)入户调查。若居住情况属实,以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或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为依据入学。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多套住房的,以实际居住的房产为依据入学。

A、B两类需提供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C无房有户。①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区域内,其父母在城区工作但无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等共同居住,或实际一直租住在单位自管产权房、直管公房、保障性住房的; ②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在城区工作,户籍已迁入区域内但无房产以租房居住的;③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区域内半年以上(2023年3月1日以前迁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就业但无房产以租房居住的,均由学校牵头协同街道、社区、公安等部门(单位)入户调查。若居住情况属实, 以共同居住的房屋产权证或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C类适龄儿童录取时,若学位不足则按①②③类顺序依次进行,若③类为空挂户籍,则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C类需提供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D 无房无户(Ⅰ类)。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区域内,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区域内购置了无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或无住建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的房产(俗称“小产权房”),且实际居住半年以上,由学校牵头协同街道、社区、公安等部门(单位)入户调查。若居住情况属实, 以当前居住的“小产权房”为依据入学。

D类需提供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E 无房无户(Ⅱ类)。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区域内,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城区务工或经商,原居住地无法定监护人,且至少一人与我市城区工作单位签定了半年以上劳务合同或在我市城区经商并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在城区持续合法居住半年以上,由学校牵头协同街道、社区、公安等部门(单位)入户调查,若居住情况属实, 以当前租住房为依据入学。

E类需提供证明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五、招生程序

1.学位申请(7月12日-7月22日)。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网上申请:

       ①在湖南省入学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服务平台(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43821/index.htm)或下载湘易办(APP)(以下简称报名平台)

       ②手机:进入“耒阳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入学报名→报名入口。

③微信扫二维码进入报名通道。

  三种方式任选一种进入报名平台,实名注册登陆,选择行政区划“衡阳”,再选择“耒阳市小学入学报名系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报名。所有适龄儿童均须网上采集信息报名;确实无法自行完成网上填报的,家长携带适龄儿童入学所需的全套资料到现就读幼儿园或申请就读学校,在幼儿园或学校指导下完成学位网上申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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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料核查(7月17日-7月25日)

(1)网上审核(7月17日):学校管理员网上审核申请资料,并分类下载名单。

(2)线下纸质资料核查(7月18日-7月21日):学校通知申请学位的家长或监护人带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和资料到学校核查(户籍和房产信息必须进行网上数据核验)。在相关部门(单位)的协助和教育局的监督下进行证件核查,坚持“谁验证、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

温馨提示:家长或监护人按顺序装订好所有资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并用写好姓名的透明文件袋装好,按学校短信通知的审核日期,及时到校审核资料。请注意查收短信。

(3)入户调查(7月23日—7月25日):在教育局监督下上门调查。坚持“谁验证、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核查未通过及时以电话或短信告知家长。

3.分批录取(7月26日-7月29日)。在教育局统一组织下,学校对符合本区域内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按生源类型排序,分批次录取。前一批录取后,若有学位剩余,启动下一批录取;如学位不足,则由教育局组织,以“超员摇号,录满为止”的方式进行派位,确定录取名单;若学位已满,则不再安排下一批录取;“D 无房无户(Ⅰ类)”、“E无房无户(Ⅱ类)”入学资格必须经教育局严格审查后方可进行录取。录取结果经教育局审核后,通过短信及时告知家长。

4.统筹调剂(7月30日-8月2日)。按照《耒阳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调剂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学校按生源类型顺序进行录取,没有被学校录取的学生就近调剂到有学位的云甫小学、青麓学校等学校入学。

 5.公示。录取一批及时公示一批,接受社会监督。

 6.发放入学通知书(8月5日)。家长接到录取通知带学生户口本到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被录取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注册。

六、有关要求

  1.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入学依据。

       2.依法保障因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招商引资、进城务工或经商等随迁适龄儿童的入学权利。工作调动、部队转业的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关系调动材料为依据;人才引进的以市委、市政府认定的人才引进类型(国内领军人才,国家、省和市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的相关证书为依据;招商引资的以与市政府或开发区签订的投资协议等证明材料为依据。相关人员要在录取工作结束前将学位申请报告和相关招生入学证明材料送交教育局审核,教育局将根据实际居住情况,优先安排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以与城区工作单位签定的劳务合同或在城区经商的工商营业执照为依据,按照“流入地为主、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优抚对象,按相关政策执行。

       3.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直属于区域内并在区域内实际居住的(即原始居民),优先安排入学。

       4.学位紧缺的学校原则上实行一房一学位政策。同一套房产在六年中只能申请一个学位(双胞胎及二、三孩除外)。二手房业主(含继承、赠与的业主)子女入学,自前业主享有学区指标之日起满6年后方能再次享有入学指标;持共有房屋产权证的业主,一个业主子女享有入学指标后,另一个业主子女须满6年后才能再次享有该套房的入学指标。

       5.同一生源类型适龄儿童录取时,优先保障符合区域内入学资格的“贫困户”子女入学。

6.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受理申请的学校将不提供学位或不保证提供学位:①不按规定时间申请学位的;②申请学位时提供虚假信息和证明的;③已安排学位而不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④跨区域申请学校学位的;⑤单纯为进城择校就读而租房居住的。

七、招生咨询电话

梁老师13875600027 

文老师19350393472

    罗含小学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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