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续贷网上签订合同和首贷现场签订合同两种方式办理。为确保助贷工作“安全有序”的开展,特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贷前准备
首贷学生必须先注册个人系统或下载国家助学贷款APP,填写相关信息后,从个人系统导出申请表、困难认定表。再到资助中心办理。
个人系统网址:https://sls.cdb.com.cn/
温馨提示:《申请表》必须由学生注册的个人系统导出。《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中学生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就学信息必须和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一致,签字必手写;学生必须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如有欺瞒,取消贷款资格。签合同人必须是借款学生、共同借款人,其他人不得签订。
特别强调:请各位同学收到录取通知书后,立即注册个人系统、准备相关资料,按提前批录取学生,一批录取学生,二批次录取学生,错峰、预约办理,以免造成“人满为患”,影响办理。
四、办理时间
(一)续贷时间:
登录个人系统或APP,自助网签合同办理。续贷原则上不再现场办理。
(二)首贷时间:
五、办理地点:通海县教育体育局一楼
联 系 人: 任枚 唐磊
联系 电话:0877-3804801 3805218
六、申请条件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申请对象为户籍在通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含预科的学生)。参加自学考试、成人高考、进修类的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借款学生必须有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5.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国家助学贷款;
(9)原建档立卡贫困户
未参加预申请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首次办理助学贷款必须签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普高毕业生必须做预申请,方可办理。
(8)去年申请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审批后又主动放弃的学生不得再次申贷。发现学生隐瞒事实骗贷,一经核实将通过高校追回所申请贷款,并按照校纪校规对学生进行严肃处理。
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年龄必须在18~60周岁之间。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七、贷款额度、期限、利率
本、专科学生,申请贷款额度应在上限16000元以内,原则上按照学费与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贷款为1000到16000之间的100的整数倍;若为研究生,申请贷款额度应在上限20000元以内,原则上按照学费与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贷款为1000到20000之间的100的整数倍。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年限(按学制剩余年限+15)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不低于6年。学生正常学制毕业后满五年开始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生源地助学贷款到期日为贷款最后一年的9月20日。
生源地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利率(LPR)下浮30个基点执行。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有关规定,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自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按年度偿还利息。
八、贷款审批
九、贷款发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系统将自动为学生开立 “支付宝账户”,贷款发放后学校将学费和住宿费从支付宝账户划拨到高校,资金如有剩余,将留存在“支付宝账户”上,学生可随时使用。
从2022年起,助学贷款首贷学生由招商银行开展代理结算工作,即发放、结算通过招行实现。还款可通过支付宝、云闪付或POS机现场实现。
1、请学生和家长认真阅读贷款流程和合同条款,依法行使相关的权利和履行相关的义务。
2、生源地助学贷款也是“有息”贷款,只是学生在校期间由国家贴息,自学生毕业之日起,将按同期贷款自负利息,并按合同偿还本金,学生毕业时如资金相对富余,可申请提前还清本息。若未按时结息和还本,学生及家长将进入国家银行系统诚信黑名单,从而影响该生及家长在各个银行各种业务的开展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贷款办结时,学生必须持有一份盖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公章的贷款受理证明。学生报到时将贷款受理证明交学校录回执。
4、请各位关注通海教育公众号了解详情,按时办理。
温馨提示:从2022年起,助学贷款由招商银行开展代理结算工作,即发放通过招行实现,还款通过招行、云闪付或POS机实现。同以前年度的区别仅是由支付宝结算变成招行网银结算。如果学生需要使用留存在指定账户内的生活费或将来通过招行手机APP还款,可以扫描受理回执上的二维码下载招行手机APP,绑定任意银行卡即可使用。可以实现助学贷款的发放和后期的查询及还款。鼓励学生办招行网银实体卡进行结算,但不强制学生或家长办理招行实体卡。还款有多种渠道,例如云闪付、POS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