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畅教育 筑梦未来 ——宁明县民族中学20223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

今天也要加油鸭
创建于202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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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一、底蕴深厚,民族特色鲜明——这是一所值得信赖的学校

       宁明县民族中学创办于1989年8月,位于宁明县城中镇浦江街,经过30多年艰苦创业和自强不息,学校办学规模逐年扩大,民族教育特色更加鲜明,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学校目前开设有37个教学班,在校生1998人,其中少数民族学生1725人,占全校学生总数的86.3 %,生源涵盖全县壮、苗、瑶、侗等多个少数民族。教职工157人,其中少数民族教师137人,占87%。雅致秀丽的校园、严谨求实的学风、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为各民族学子的健康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厚重的历史和积淀,赋予了民中是值得信赖的品格。

 二、主题突出,办学目标精准——这是一所让人奋发的学校

       作为一所边境民族学校,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融畅教育”为办学主题,通过融文、融智、融德、融心、融能、融体六个路径,创建崇左市壮汉双语兼修初中、民族团结文化示范校、边境民族德育先进校,致力打造崇左市有知名度的边关民族学校,培养有边关情怀、心善品优,有民族根基、基础牢固,有现代本领、康健阳光全面发展的南疆壮族好少年。办学主题突出,办学目标精准,如此定位,催人奋发。

 三、团队优秀,师资力量雄厚——这是一所令人向往的学校

       学校管理团队锐意进取、求真务实;学校教师团队爱岗敬业、师德优良、业务精湛、充满爱心。现有教职工157人,有29人被评为崇左市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学科带头人;4人被评为自治区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全校专任教师合格率达100%。就是这一支顽强拼搏、敢为人先、业务精湛的团队,一次又一次创造了"低进高出、高进优出、优进尖出"的奇迹!

 四、内涵发展,办学成果丰硕——这是一所值得托付的学校

       近年来,学校着力打造品牌特色学校并取得了以下可喜的成绩:2017年被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首批民族文化教育示范性学校”; 2018年荣获“广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019年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殊荣。2021年,被确认为崇左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单位和自治区首批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单位;2021年,学校党支部被县委授予 “宁明县先进基层党组织”,学校被县委、县人民政府授予“宁明县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先进集体”。 2021年,我校申报的《中华民族共同体视域下民族团结教育校本化课程的开发与实践》荣获崇左市基础教育市级教学成果评定一等奖、自治区级二等奖。

2023年招生方案

       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权利, 确保宁明县2023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 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2023]35号)、 《崇左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崇教基教[2023]20号) 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 保障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顺利入学, 切实维护我县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促进教育公平,确保“阳光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入学原则。 

       凡已达到法定入学年龄的儿童,由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陪同, 按规定做好入学报名工作,接受义务教育。因身体健康等原因需缓学的, 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县教育局或户籍所在乡(镇) 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根据生源、 学校分布、办学规模等情况,合理确定各学校招生范围, 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 学校不能跨片区招生,家长不得择校。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用考试、 测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在入学报名、 新生报到等环节组织任何形式的面试面谈,不得向学生询问任何语文、数学、 英语等学科知识类问题,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 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校外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不得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

(三)坚持统一管理原则。 

       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招生入学工作, 采用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统一审核方式招生。除未上户口、 特殊原因等无法网上报名外,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录取不通过网上报名、 审核不通过的学生,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未上户口、特殊原因等无法网上报名的,在统一网上报名时间内,持相关证明和相应报读批次所需材料到招收片区学校报名,学校在报名时间结束后的一天内, 把学生报名信息报县教育局审核,审核通过的学生学校才能录取, 审核不通过的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四)坚持全面公开原则。 

       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阳光招生”,公开招生政策、计划、范围、程序、 方式、时间、录取结果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对象

初中七年级入学学生为2023年小学毕业生(含到辖区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四、划分学校招生范围及招生人数

       2023年7月31日前,户籍在县城以兴宁大道为界(不含兴宁大道,中、西至兴宁大道西与凤翼路交叉路口北面一带,含北面小巷)、凤翼路(凤翼路与兴宁大道西交叉路口至凤翼路与浦江街交叉路口以路为界东面一带)、浦江街(浦江街与凤翼路交叉路口至城西路交叉路口以路为界北面一带)、城西路(城西路与浦江街交叉路口至糖厂成品仓库以路为界东面一带)、江滨北路(含北斗、北仁社区、县政府大院)、北丈村、纳利村、夏州村、浦江村、驮龙村、耀达村、珠连村的小学毕业生,招收七年级新生13个班共650人。

五、招生办法及条件

初中新生招生报名条件及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一批次:2023年7月31日前, 学校招生区域内户籍的小学毕业生。报名应提供材料:

1.家长(或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家长、学生页各一份)。

2.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表》 原件。

第二批次:截止2022年8月31日前, 学校招生区域内自建房入住一年并通水电入住户的子女小学毕业生 (若户主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小学毕业生及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户 口必须与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同一户口簿)。 报名应提供材料:

1.家长(或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家长、学生页各一份)。

2.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表》原件。

3.房产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份)。

4.半年水电缴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第三批次:截止2022年8月31日前, 学校招生区域内购买住房(不含杂物房、商铺 )满一年并入住户的子女小学毕业生(若户主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 小学毕业生及小学毕业生的父母户口必须与爷爷、奶奶、外公、 外婆同一户口簿)。报名应提供材料:

1.家长(或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家长、学生页各一份)。

2.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表》原件。

3.住房房产证或购买住房合同和购买住房发票原件及复印

件(一份)。

4.半年水电缴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第四批次:截止2023年2月28日前, 学校招生区域内办得居住证满半年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户籍登记在外省(区、市)、本省外县(区)的乡村, 随务工父母到宁明县城的子女]小学毕业学生。报名应提供材料:

1.家长(或监护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 家长、学生页各一份)。

2.盖毕业学校公章的《学生学籍信息表》原件。

3.满半年以上家长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份)。

4.截止2022年8月31日前, 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含个体户)签订满一年以上的合法有效 《劳务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截止2022年8月31 日前,父母一方连续一年以上用人单位(含个体户)工资发放表, 在宁明县购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年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一份)。

六、报名时间、程序及入学安排

  (一)报名时间

初中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0日至7月31日。

       符合入学报名条件的学生,持相关证明材料,微信扫描报名二维码或登录“宁明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具体操作,请看“招生报名系统填报指南”)录入信息。除未上户口、特殊原因等无法网上报名外,不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的,由教育局核实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入学。未上户口、特殊原因等无法网上报名的,在全县统一网上报名时间内,持相关证明和相应报读批次所需材料到符合报读的学校报名,学校在全县统一报名截止时间后的一天内,把报名学生信息报县教育局审核。未经县教育局审核,学校擅自录取学生的,视为违规招生,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二)实行分批次安排学位。

       向社会公示学校计划招生数量,在学位安排时采取分批次的办法招生:

第一批次:学校招生区域内户籍居民的适龄子女。

第二批次:学校招生区域内有自建房且入住一年并通水电户的适龄子女。

第三批次:学校招生区域内购买住房(不含杂物房、商铺)满两年且入住并通水电户的适龄子女。

第四批次:进城务工人员居住证满一年的随迁适龄子女。

       学校在分批次安排学位时,如果计划学位能够基本满足入学范围内符合条件对象的就读申请,则按规定全部予以录取。如果计划学位无法满足入学范围内符合条件对象的就读需求,则先保证前一批次,再考虑后一批次,依次类推。前一批次录完剩余的学位不能满足后一批次的,则后一批次按公开、公正的要求,在县教育局监督下,学校采取抽签的方式来确定录取名单。未被录取的学生按公开、公正原则,采取抽签的方式来确定调配到就近有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如果公办学校无学位安排的,回户籍地学校就读。

(三)入学资格审查阶段。

       2023年8月1日至8月15日,县教育局会同县公安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人社局等部门,对填报信息进行比对,县教育局把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发到各学校进一步核实。2023年8月16日至8月24日,学校组织人员入户、入用人单位(含个体户)进一步核实学生信息,并确认就读资格。入学对象的法定监护人及用人单位(含个体户)的法人应配合学校派出的调查人员,向上门走访的调查人员提供真实信息,拒不配合的,将拒收该入学对象。若发现不按要求录入信息、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的,一经查实,退回原户籍地学校就读,涉及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

(四)入学资格公示阶段。

       2023年8月25日至8月29日前,学校对审查合格确认就读资格学生名单上报县教育局基教股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五)入学安排阶段。

       2023年8月30日至8月31日,已公示录取学生名单的,到辖区学校办理正式入学注册手续。

(六)提交材料要求

       各种证件、证明材料均用A4纸复印;各种证件原件(除小学毕业学生学籍信息外)经核实后退还家长。

七、本方案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温馨提醒

       学校招生工作从2023年7月20日开始,7月31日结束。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持相关证明材料,微信扫描报名二维码或网址登录“宁明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 录入信息。

       学校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相关招生手续,请家长不要听信任何虚假信息,做好防范工作,避免上当受骗。

招生报名系统填报指南

办学主题:融畅教育

核心理念:融合一体,和谐畅通,通达致远

校训: 融以仁和,畅以致远

校风:团结互助,共生共长

教风:兼容并包,谦和启智

学风:自主合作,身心合一

融畅民中欢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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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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