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东郊中学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公告

三原县东郊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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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确保我校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依据三原县教育局《三原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三政教发〔2023〕108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3级七年级新生招生入学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分类登记:按照“户籍类登记为主、随迁类登记为辅”的顺序进行审核登记。首先,安排本辖区内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少年就近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安排房产类和随迁子女类的适龄少年入学。

      2、资格审查:家长应按时在学校登记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佐证资料。如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并严肃追究提供资料相关人员的责任。

      3、调剂学校:正谊中学、高渠中学、渠岸中学。

      4、杜绝托管:除户籍类登记外,凡欲在我校登记入学的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须具有子女监护条件,能满足学生的日常生活和管理需要,不得在外托管。

  二、招生区域

      南环路以北,临履大街、裕原路以东,西铜一级公路以西(含西铜一级公路以东城关街道办事处区域),关中环线以南县城区域(含土官村)。

  三、招生对象

      具有辖区内三原县户籍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招生计划

      我校2023年秋季计划招收18个班,每班55人,共计990人。

  五、招生时间及程序:

      1、登记时间:2023年7月17日—21日

      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8:00

      所有学生按照规定时间登记审核,过期学校不再办理,造成后果自行负责。家长来校申请登记时需携带智能手机扫码登记学生信息(学校建立义务教育表册使用)。

      2、资料审核地点:

      登记资审处(一):四号楼一层东九年级数学备课室

      登记资审处(二):四号楼一层西九年级语文备课室

      信息登记地点:四号楼一层九三班教室。

      3、申请登记

      本校学位满足户籍类和房产类入学需要,无需提前排队。

      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及监护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登记,逾期未登记视为自动放弃本辖区学位。

      第一批:户籍类、优待政策类申请登记。

      登记时间:7月17日

      (1)户籍类登记条件:适龄少年有本辖区户籍,且户籍在2023年6月30日前(含)迁入本辖区。首先登记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少年,其次登记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适龄少年和符合优待政策的适龄少年。

      户籍类资料清单(原件):①户口簿;②房产证(购房合同、土地使用证及原始缴费正式票据)。

      (2)优待政策类登记条件:烈士子女、符合优待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依据相关规定落实义务教育优待政策,经教育局普教股审核合格后予以登记。

      优待政策类资料清单(原件):①相关函件、证件;②户口簿;③入学通知单(7月12日前由监护人持相关资料到教育局普教股审核领取)。

      第二批:随迁类登记。

      说明:若学校无空余学位不予登记。

      登记时间:7月19日-21日

      登记顺序:房产类(7月19日)、居住证类(7月20日)、经营就业类(7月21日)。

      (1)房产类登记条件:所购本辖区房产截止2023年6月30日满6个月,且实际入住具备子女监护条件。

      房产类资料清单(原件):①房产证(购房合同、土地使用证)或原始缴费正式票据;②户口簿(房产所有人和适龄少年应为同一户口簿,若不一致需提供相关证明);③物业及水电气缴费正式票据。

      (2)居住证类登记条件:若学校有空余学位,适龄少年监护人持有本辖区内居住证,在本辖区实际居住,且具备子女监护条件。

      居住证类资料清单(原件):①居住证(当地派出所出具);②务工证明;③户口簿。

      (3)经营就业类登记条件:若学校仍有空余学位,适龄少年监护人在本辖区经营就业且有稳定住所,具备子女监护条件。

      经营就业类资料清单(原件):①营业执照或务工合同(含6个月工资流水);②户口簿;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须加盖村委会或社区公章)。

      4、学校审核

      7月22日至7月24日:对申请登记的户籍、房产、务工等信息进行核查。安排人员采取入户核查、派出所户籍室核查、房管所核查、市场局核查、人社局核查等方式进行审核,确保登记信息真实有效。

      5、县局审核

      7月25日至7月27日:县局复核备案。学校将《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表》及相关证件原件报教育局普教股审核备案。

      6、开具流出证明。按照控辍保学工作要求,三原县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须在户籍所在地学校登记。7月28日,接收非户籍地学生的学校,对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非户籍地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准予登记通知书》。至7月29日-30日非户籍地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持《准予登记通知书》到户籍地所属学校开具《同意流出证明》并签订承诺书。非三原县户籍学生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具流出证明。

      7、领取入学通知书

      8月1日,户籍地适龄儿童少年持《报名信息卡》直接到登记学校领取;非户籍地符合就读条件的儿童少年,需持《报名信息卡》和《同意流出证明》到准予登记的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四号楼一层东:户籍类、优待类、居住证类、就业经营类;

      四号楼一层西:房产类。

      家长领取入学通知书后,须在8月1日内扫码完成线上注册。

      8、入学报到

      8月31日,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和户口簿到校入学报到。

  六、几点说明

      1. 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及监护人应持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公布时间到辖区对应公办学校登记。逾期未到辖区对应学校登记视为自动放弃原辖区学位。因客观原因确需回户籍地学校就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到相应的调剂学校入学。

      2.学校严格按照登记程序依次招生,学位已满时将及时向社会公告。辖区学校学位已满且适龄少年儿童未登记的,到相应的调剂学校登记。

      3. 户籍和房产均符合入学条件或多处房产符合不同学校入学条件的,只能在规定时间内选择一种方式作为入学条件进行登记,且只能登记一所学校。禁止重复登记、假证件登记。根据县委巡查工作要求,经审核查实持假证件登记的,取消登记资格,涉及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

      4.落实特殊群体子女入学政策。根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具体情况,按照“一人一策”原则,采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分类入学,全部纳入学籍管理,确保每一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5.按照政策要求,我校八、九年级学位已满,不接收转入学生。休学学生休学满一年方可办理复学手续入校就读。

     

    招生咨询地点:东郊中学保卫科

    招生咨询电话: 

             029-32272337(吴老师)

             029-32260176(付老师)

    招生举报电话:

             029-32287477 

     

     

                                      三原县东郊中学 

                                      202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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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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