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进校园”义务普法系列活动走进海南省农垦直属第三小学(二)

邢维燕
创建于2023-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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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积极构建有效的“家校社”共育机制,推动家庭教育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更好地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为有特殊需求的家庭进行帮扶,促进孩子健康快乐成长。2023年4月13日下午,“法律进校园”义务普法系列活动再次走进海南省农垦直属第三小学。本次活动由海口市教育局、中国民主同盟海口市委员会、海口市龙华区教育局联合主办,海南省农垦直属第三小学承办。

  出席本次活动的领导及嘉宾:海南省农垦直属第三小学蔡春菊校长;海口市政协常委、民盟海口市法律专门工作委员蔡铁主任;民盟海口市法律专门工作委员会刘美芳副主任;海南省农垦直属第三小学王绥正副校长、吴遥海副校长、张少娟工会主席;民盟海口市法律专门工作委员会杨睿副主任;海口市民盟法律专门工作委员会委员,海口电视台记者林明盟员;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国家高级教育指导师王慧鑫。一至六年级家长代表和全体教师参与了本次活动。

  本次主讲专家刘美芳律师以《家庭教育如何学习与应用》为主题进行宣讲。大队部辅导员吕霞主持活动。

刘美芳律师宣讲

  讲座伊始,刘美芳律师点明了《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的背景和重大意义,对“家庭教育”的概念和家庭教育“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释,接着特别引导大家关注《家庭教育促进法》中的第一条、第二条和第四条的内容,从法律高度中明确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讲座中,就“如何做好孩子的家庭教育?”刘律师给出了五点建议:爱的传递、独立自主、五感连接、热爱生活、自我实现。她结合身边两个事例,让我们知道家庭教育走了岔路,会给孩子的一生带来悲剧。接着她从如何把儿子培养成有责任、有担当、有孝心的人的历程,教与家长们“育儿三招”:第一招是关系重于教育;第二招是做智慧型的父母;第三招是情绪与沟通,先处理心情,再处理事情。

  刘律师向老师和家长们提出:爱孩子最好的方式是什么?引起了大家的思考。她提出每天拥抱你的孩子不低于8次,让孩子体会到父母的爱;允许孩子可以犯错,相信孩子有能力改正错误;敢于放手让孩子独立尝试。在生活中,家长和孩子一起运动,一起劳动,一起学习,共同进步和成长,引导孩子学会欣赏和自我欣赏。

  最后,刘律师还强调父母的语言藏着孩子的未来,父母要学会做情绪的主人,做人生的主人,以积极上进的人生态度促进孩子形成乐观态度。

  刘律师的语言幽默诙谐,字字珠玑、句句箴言,深入浅出地剖析了家庭教育的本质,并阐述了家庭教育及培养乐观孩子的重要意义。整个讲座丰富生动,让人收获颇丰。

互动环节

  刘律师和家长们对如何改正孩子在生活中起床拖拉、作业不认真等不良习惯进行互动交流。刘律师分析问题,找出原因,给家长提出了有效的建议。

会后交流

  会后,蔡春菊校长和蔡铁主任、刘美芳律师一行进行交流。

会后反馈

  精彩的讲座让老师们收获颇丰:作为教师,更要学会发现学生身上的闪光点,欣赏学生,鼓励学生,让学生在温暖的环境下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家长们纷纷表示,作为家长要以身作则,权衡好工作与家庭的时间分配,留出亲子时间陪伴孩子,倾听孩子的想法,学会欣赏孩子,给孩子更多的关爱,培养孩子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此次讲座引起了家长和老师热烈的反响,学校收集了老师和家长们的意见和反馈,及时总结经验,为今后的工作储备力量。

  活动结束后,我校领导和嘉宾们合照留念。

  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长的基础,学校教育是孩子成长的支撑,家校共育,让爱与温暖相伴孩子的人生。本次活动,帮助老师和家长树立了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传授了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让家长了解到做学习型父母对构建幸福家庭的重要性。今后我校将继续推动“法律进校园”活动常态化,开展更多的家庭教育主题活动,用专业的知识引领家长们做好家庭教育,携手共促孩子的健康成长!

策划:蔡春菊

撰稿:邢维燕

图片:叶朝转 吴桂涓

校对:林桂花

审核:王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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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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