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教发〔2020〕14号)《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普洱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澜沧县教育局关于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勐朗镇中心小学(希望小学):首先招收勐朗镇看马山村、罗八村、唐胜村、娜登社区、老街村及勐朗村的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其次招收居住在县城区片区划分界线以西的外来经商及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计划招收一年级6个班共270人。
勐朗镇中心小学(佛房校区):首先招收勐朗镇大林窝村、包麦地村、下谷地村、布老村、老街村及勐朗村的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其次招收居住在县城片区划分中界线以东的外来经商及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计划招收一年级7个班共315人。
勐朗镇富本村小学:首先招收勐朗镇富本村、南甸村两个村的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其次招收居住在富本村、南甸村两个村辖区内的外来经商及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计划招收一年级1个班共45人。
勐朗镇大平掌村小学:首先招收勐朗镇大平掌村的常住户籍人口子女;其次招收居住在大平掌村辖区内的外来经商及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计划招收一年级1个班共45人。
年满六周岁(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实行按批次招录制度。按照“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无户有房”、顺序(说明:“户”指户籍在招生范围内的常住人口,“房”指房屋购建于招生范围内),分两个批次招录学生。按批次顺序招录适龄儿童,若当前批次报名人数少于等于剩余招生指标时,直接招录;若当前批次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指标时,对当前批次按年龄从大到小排位招录,停止剩余批次招录。第一批招收本镇户口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招收第二批本镇学区范围内的进城务工子女,学位不够的情况下,由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
各批次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镇户口范围:
(1)学生本人及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薄原件以便核查,并交一份复印件;
(2)儿童免疫接种证原件以便核查,并交一份复印件; “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到各乡镇卫生院、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开)
(3)学生本人幼儿园毕业证原件。
(4)儿童近期免冠照片 2 张。
2.学区范围内的进城务工子女:
(1)学生本人及父母(我们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薄(或护照)原件以便核查,并交一份复印件;
(2)有一年以上的暂住证或租房居住证明;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从事个体经营的提供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4)在学区内购买一年以上的房屋产权证明,并交一份复印件;
(5)儿童免疫接种证原件以便核查,并交一份复印件。
(6)学生本人幼儿园毕业证原件。
(7)儿童近期免冠照片 2 张。
2023年8月12日、8月13日(星期一、星期二)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勐朗镇中心小学下属各校点。
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招录:
1.错过规定报名时间的;
2.未能在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3.一人同时在两所及以上小学报名占用学位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5.不属于我校招生范围的。
望各位家长相互转告,切勿错过孩子入学的报名时间。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