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作风建设工作落实年]四十七中学携手区关工委等单位开展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

大庆市第四十七中学政教处
创建于2023-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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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教育工作,提升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律素养,增强广大师生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2023年5月17日,红岗区关工委联合红岗区司法局创业街道司法所走进四十七中学,组织开展了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

  红岗区关工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宋晓艳,四十七中学书记、校长林洪山,四十七中学德育校长付士军,红岗区司法局创业街道司法所所长李迎娣等出席活动,黑龙江铭辞律师事务所韩福顺律师为全校师生做了一场生动的法治报告会。

  韩福顺律师首先从《民法典》的介绍和意义谈起,简介《民法典》的主要内容,接着从青少年实际出发,从法律角度让同学们了解不同年龄阶段的不同法律定义,明确各年龄段的法律责任,教育学生懂法守法。韩福顺律师重点分析了校园暴力、校园欺凌的危害和预防,结合发生在身边的多个未成年人犯罪案例,旁征博引,从法律的视角,深入浅出地阐述了知法守法的重要性,让学生深有感触。韩福顺律师还告诉学生,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实施恶性暴力行为的案件引发广泛关注。法定最低刑责年龄下调至12周岁,已满12周岁的犯罪分子,犯故意杀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致残,情节恶劣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同学们通过认真聆听,对《民法典》的内容有了更深层次的领悟。

  最后,德育校长付士军做了总结。他希望孩子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里,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律保护自己,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

  通过此次《民法典》普法进校园活动,使广大师生对民法典法治文化有了更深的认识与了解,今后,我校将继续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使法律教育经常化、规范化、行为化,进一步落实学校“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引领下的自我教育的德育工作目标,为建设平安和谐校园添砖加瓦。

图文编辑:黄    强

美篇审核:付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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