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第四十七中学政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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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七中学开展“法治教育进校园”专题活动讲座

创建于2022-06-16 阅读925

  为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未成年人自我防范意识,6月15日下午,红岗区关工委联合区司法局、区创业街道司法所走进四十七中学,组织开展学生法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红岗区关工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宋晓艳,四十七中学校长邵洪福,四十七中学书记李广斌,司法局副局长雷霆,区创业街道司法所所长李迎娣,区司法局法宣科科长汪坤等出席活动,法治安全教育讲座由刘爱文律师主讲。

  区校共建推进学校法治建设,成立了学校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及时有效的预防和化解学校矛盾纠纷,由区司法局对学校法律事务无偿提供法律援助。

  学校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精心布置,细致安排,活动由德育副校长付士军主持。

  活动第一项,红岗区关工委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宋晓艳致辞。宋主任教育同学们要树立法制观念,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培育良好的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定捍卫者和积极践行者。同时对学校、各级关工组织和广大司法工作者的法制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要多关注青少年儿童,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活动第二项,聘请红岗区司法局副局长雷霆任47中学法治副校长。法治副校长雷霆将在学校内定期对学生从事法治教育宣传,指导学校开展依法治校工作。

  活动第三项,刘爱文律师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内容,针对中学生应当重视的校园暴力、校园欺凌等问题,结合发生在身边的多个未成年人犯罪案例,旁征博引,从法律的视角,深入浅出地阐述了知法、守法的重要性,让学生深有感触。刘律师推心置腹的对学生说,“希望我们同学们之间多一些关爱,多一些帮助,多一些学习和鼓励,永远要胜过所谓的欺凌。”

  活动第四项,四十七中学书记李广斌进行活动总结,李书记强调校园是法制教育的主阵地,青少年是法制教育的主要对象,学生要走好脚下的每一步,从一点一滴做起,要在学习和生活中深刻体会“要成才先做人,要做人须守法”的道理,要牢记一条古训“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让法律意识永驻心中。

  通过本次学习,学生进一步提高了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意识,提高了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和保障自身权益的能力,进一步落实了学校“大庆精神铁人精神”引领下的自我教育的德育工作目标,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撰稿: 黄强

审核: 付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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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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