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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兴区举办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创建于2023-07-07 阅读328

为纪念《社区矫正法》实施三周年,全面推进平安复兴建设,深入开展《社区矫正法》集中宣传,7月7日上午,复兴区司法局联合区检察院组织开展了社区矫正对象集中警示教育活动。

       区检察院主管院领导、三级高级检察官毛秀娟、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志刚、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闫薏夏、刑罚执行一体化派驻干警、市强戒所三级警长马海瑾、区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景晓萌以及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科全体人员和各司法所所长参加会议。

全区8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学习教育。

会议首先由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闫薏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逐人点验。

       区司法局四级主任科员景晓萌宣读对违规矫正对象的处理决定。

       区检察院院领导毛秀娟结合《社区矫正法》规定要求社区矫正对象要严格约束自身行为,自觉服从司法所的监督管理。同时结合检察机关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职责定位,对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刑事执行工作讲了指导性意见。

        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闫薏夏结合案例,释案说法,教育社区矫正对象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为矫正对象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和行为规范课。

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志刚最后强调:一是各司法所要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各项执法环节,严格执法程序,完善执法档案。切实用好训诫、警告、建议治安处罚、提请收监等硬性措施,树立执法权威。二是全体矫正对象要强化在刑意识,自觉服从司法所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各项监管规定;要强化责任意识,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切不可以身试法。要强化学习意识,学政治、学法律、学政策,做遵纪守法的明白人。三是对那些不服从监管,不遵守纪律规定的矫正对象,区司法局将坚决维护法律尊严,采取有效措施,该警告的警告,该收监的收监,决不心慈手软,姑息迁就。

会后,区检察院、区司法局、派驻干警对受到处理的矫正对象再次进行了警示谈话。

下一步,区司法局将会同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建立情报信息共享机制,利用公安大数据信息进一步加强矫正对象行为监管,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绝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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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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