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关于我市做好“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工作的通知》(津党组通〔2021〕9号)要求,向健在的截至2023年7月1日党龄达到50周年、一贯表现良好的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经统计、征求意见等程序,确定了我校颁发对象为祝志俊和曹爱华两位同志。
七一前夕,我校党委为祝志俊和曹爱华两位同志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考虑到两位老党员岁数偏大、行动不便,党委委派专人开展走访慰问、“送章上门”活动,将党的温暖传递给老党员。
在年过九旬的老党员祝志俊家中,党办负责同志为老党员戴上“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并与其亲切交谈。“光荣在党50年,是荣耀、是褒奖、是激励,见证着老党员的无悔初心和无限忠诚”,并嘱咐要保重身体,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老党员曹爱华表示,“沉甸甸的纪念章饱含着党的关怀与褒奖,我心里很激动,党没有忘记我们。祝贺我们党成立102周年!祝党员们节日快乐!祝愿祖国繁荣昌盛!”
老党员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他们在新中国成立、建设、改革等各个历史时期都作出了重要贡献。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既是对建党102周年的热烈庆祝,也是对老党员的一次礼赞。下一步,学校党委将持续做好对老党员的关怀工作,以真情和行动,把党组织对老同志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