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朋友:
根据区教体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对我校2023年秋季学期一年级新生学生进行预登记,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入学年龄
我校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7年9月1日前出生)的儿童。
二、招收条件
1.户籍在本学区的(龙坪镇龙坝居除复兴学区的,小湾村除桂花学区的。)
2.户籍不在本学区的,但在学区内购房居住的。
3.户籍不在学区内,其监护人在本学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4.户籍不在本学区的异地扶贫搬迁户。
5.教育优待政策对象,按实际居住地所属本学区的。
三、材料准备
1.户籍在本学区的,需提供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不在学区内,但在学区内购房居住的需提供: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明材料(房产证、或房产公证材料、或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学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居住证或由现居住地社区加盖公章和经办人签名的家庭档案卡原件(或居住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务工证明,或居住地社区盖章并由社区主任签字的就业证明);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优待政策对象:按实际居住地所属本学区的。①适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②在本学区居住证明材料;根据不同类别提供相关材料。
烈士子女:烈士证明书、执证人与烈士关系证明
公安英模或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区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本区户籍的现役军人子女:现役军人证明材料(如士兵证、军官证等)和区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在本区服役的现役军人子女:区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全国劳模子女: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等
援藏干部子女:援藏干部的印证材料
异地搬迁户子女:安置点所在社区出具的搬迁证明材料
符合条件的政府引进人才子女:区委、区政府出具的引进人才的文件或其它印证材料
华侨、港澳台同胞子女:华侨、港澳台同胞的印证材料
四、预报名及审核登记时间
预报名阶段:在7月20日以前在线上进行预报名,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孩子监护人,请识别“2023年龙坪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信息收集表”二维码,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审核阶段:在8月19日工作时间内进行线下审核,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上孩子和相关报名材料,到校进行登记。
五、咨询电话
李老师:13595220024
王老师:18185270908
陈老师:18934405936
龙坪镇龙坪小学
2023年7月7日
预报名信息采集收集表
编辑:学校教务处
一审一校:陈昌奎
二审二校:李绍栋
三审三校:梁康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