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仅限于一年级和七年级。一年级招收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兴平户籍适龄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学区学校提出申请,在所在镇、街道办备案,市教育局审核批准。七年级招收具有兴平户籍学生、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一年级招生计划:四个班,共220人
七年级招生计划:四个班,共200人
小学:北关社区兴礼路以东,东城办城北村。
初中:北关社区兴礼路以东,东城办城北村、高店村、马干村、时下村。
1、资料审核登记时间
7月17日至7月20日,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跨区就读学生分三组同时登记审核。
2、7月21日至7月24日,教育局对各校招生登记资料进行复核备案。
3、发放录取通知书。8月3日向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发放《入学通知书》。
4、开学报到注册。8月30日至8月31日,持《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注册。
1、一年级入学条件
一年级招收招生范围内2017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兴平户籍适龄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在所在镇、街道办事处备案,市教育局审核批准。
2、七年级入学条件
七年级招收具有兴平户籍学生、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登记类型及所需材料
(1)学区内常住人口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任意一方户籍(户籍登记日期在7月1日以前)均在学区内,同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任意一方在学区内有正在居住的固定住所(确系无房户的以户籍住址为准)。
报名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适龄儿童少年全家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内有已经实际正在居住的自有房屋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明(需查看缴款发票、银行按揭手续等),确系无房户的以户籍住址为准;
③七年级新生需要提供全国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加盖学校公章)。
(2)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外地来兴平市投资、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兴平市工作、居住。户口在兴平辖区居民子女不属于外来人口,应按照常住人口登记。
报名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居住证明: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内的居住证(居住证签发日期至少在7月1日之前);
②户籍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证明,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③务工证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市的就业证明(兴平辖区用工单位的劳务合同书或者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
④流出证明: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或镇、办开具的外地就读流出证明;
⑤学籍证明:七年级新生需要提供全国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加盖学校公章)。
(3)特殊群体子女入学
由相关部门按政策要求进行审核。
报名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陕教政办〔2013〕7号)、《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及咸阳市公安局、咸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咸阳市关于落实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咸公通字〔2018〕174号)精神,妥善做好符合条件军人子女、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的入学工作。对我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兴平市教育局《关于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子女自主入学绿色通道的通知》,可根据其意愿选择有条件的公办学校入学。
(4)跨区就读学生
兴平户籍且户籍登记地址在城区学校学区以外,但在城区自有住房的人员子女需要跨区在住房所在片区学校就读的。
报名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适龄儿童少年全家户口簿,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②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内已购买并已交付,正在实际居住的房屋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等相关证明(需查看缴款发票、银行按揭手续等,交房日期至少在7月1日之前,商品房实际交房日期以住建局提供为准);
③户籍所在地镇办中心小学或初中出具的无监护条件流出证明和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通知书。
④学籍证明:七年级新生需要提供全国中小学电子学籍系统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加盖学校公章)。
登记程序: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上述证件资料,向现住房所属服务片区的学校申请登记,如登记人数大于学校空余学位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未被录取的,统筹安排到调剂学校就读。
1、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2、咨询地点:电务处学校西门
3、登记地点:
小学:一三班教室
初中:一四班教室
4、咨询电话:029-38570853
1、所有的提交资料按照原件和复印件分类整理(复印件一式两份,一份学校存档,一份教育局存档),用小夹子夹好分别装入二个档案袋(一个档案袋装原件、一个档案袋装两份复印件;档案袋、小夹子自备),袋面写清:学生姓名、家长联系电话、袋内资料名称及数量。
2、在登记入学过程中,如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隐瞒相关事项,一经查实,取消子女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