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校2023年招生工作规范、有序,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按照《三原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现就我校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年级为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三原县西阳镇户籍适龄儿童、在西阳镇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缓学手续。
七年级为具有三原县西阳镇户籍学生、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特殊群体子女中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小学部一年级:西北村、西南村、五泉村、大梁村(马张村1、2组)。
中学部七年级:西阳镇辖区。
(一)辖区内户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父母(监护人)持子女与父母(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按规定时间到校进行审核登记,户口本复印:第一页和适龄儿童页。若户口本上户籍所在地没有具体到村,需提供村委会出具的属所在村村民证明。户籍签发时间截止2023年6月30日。 (二)房产在西阳九年制学校辖区内的适龄儿童由父母(监护人)持子女与父母(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土地使用证)或原始缴费正式票据。
(三)随迁子女入学审核登记时,需提供:子女与父母(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务工证明,居住证明。
(四)就业经营和务工人员子女审核登记时,需提供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含6个月工资流水),子女与父母(监护人)同一户籍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
(一)适龄儿童登记:
1、7月17日对户籍内的适龄儿童进行登记。
2、7月18务工随迁子女进行登记。
3、7月22日至7月24日学校对登记信息进行审核。
4、7月25日至27日县局复核备案。
5、7月29日-7月30日,接收非户籍地学生的学校,对经审核符合登记条件的非户籍地适龄少年儿童发放《准予登记通知书》。非户籍地就读的适龄少年儿童监护人持《准予登记通知书》到户籍地所属学校开具《同意流出证明》并签订承诺书。非三原县户籍学生由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开具流出证明。
(二)入学通知书发放:8月1日,学校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发放《入学通知书》,非户籍地学生持《同意流出证明》领取《入学通知书》。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到后向学校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8月31日通过审核的适龄儿童持《入学通知书》,报到注册。
(一)请大家注意各项业务的时间节点,过期原则上不予办理。
(二)学校按照户籍内适龄儿童——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的顺序进行登记,结合各类情况的登记顺序,严格按照学位数审核,控制入学人数,发放《入学通知书》,超过限定学位的不再录取。(三)前来登记的家长应遵守秩序,注意交通安全。
上班时间:
早8:30——11:30 午1:00——4:00
联系电话:
小学部:郭老师:15829943382
中学部:刘老师:13992062450
西阳镇九年制学校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