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东县教育局关于切实做好 2023年秋季学期起始年级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溪丘湾乡中小学起始年级招生方案(试行)》,为了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秩序,结合文件要求及我校实际,特制定2023年我校招生方案。
招生原则:
划片招生、计划到校
免试就近、平行分班
招生对象:
划片区域内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招生范围:
户籍在平阳坝村、葛藤坪村、狮子垭村、营盘村、石羊山村、大土坪村、石碾村的适龄儿童。
招生人数:
本次招生开设两个班,每个班55人,合计110人。
招生认定:
坚持按招生计划和入学条件招生,招生按以下入学条件顺序优先接收靠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同等条件的采取随机排位的办法决定入学资格,没有取得入学资格的可由乡中心学校指派到学位充足的学校就读。
(一)户籍在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提供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
(二)户籍不在服务范围内,其监护人工作变动调入本地或扶贫易地搬迁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提供其监护人所在单位或搬迁点所在地人民政府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干部职工证明或易地搬迁证明、家庭户口簿等原件及其复印件;
(三)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和伤残军人、警察子女,现役军人和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投资人子女,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等教育优待对象,报名时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家庭户口簿等原件及其复印件;
(四)户籍在县外,其监护人有本地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提供其监护人居住证、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
(五)户籍不在服务范围内,其监护人到集镇购房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提供其监护人不动产权证或房屋产权证(尚未办证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及预交房款的税务发票,小产权房须提供经司法公证的购房合同)、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
(六)户籍不在服务范围内,其监护人到集镇经商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提供其监护人工商营业证照、房屋租赁合同、家庭户口簿等原件及其复印件;
(七)户籍不在服务范围内,其监护人到集镇务工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提供其监护人务工单位加盖公章的务工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家庭户口簿等原件及其复印件。所有原件作为乡镇中心学校和招生学校审验的重要依据,所有复印件留招生学校存档备查。
招生时间:
2023年9月4日 上午:8:00--12:00
招生地点:
平阳坝小学一(1)年级教室
注:如有意愿转回我校就读的学生,家长可提前联系招生负责人宋老师:18871805437,详细咨询。
招生流程:
现场报名: ① 每名适龄儿童由一名家长陪同进入学校。
②查验证件:孩子、父母、户主户口簿复印件及原件。所有材料均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当场查验后带回,复印件留下备查 。
③预防接种查验证明 。
④登记学生报名信息表。
编辑:宋正善
审核:黄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