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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都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

编辑于2023-07-07 阅读4650

  为深入推进依法办学,促进教育公平,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3〕6号)和《漳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漳州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漳教规〔2023〕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制定诏安县四都小学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意见。

一、总体原则

  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依法保障所有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所有公民办学校都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法》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用笔试或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格执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定,坚决杜绝提前招生和“掐尖”招生行为。

二、招生对象

  施教区内适龄儿童(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范围

  镇直、居委会、四都村、马城村、外埕村、城楼村、奇材村、石溪村、林墘村、霞都社区(限原四都作业区)、新东亭村(限小东山自然村)常住户口的学龄儿童。

四、招生流程
五、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7月14日——7月16日

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

地点:四都小学教导处

六、报名材料及要求

   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双面复印:A4纸正面上半部分复印户口本首页、下半部分复印适龄儿童页信息,背面上下部分分别复印适龄儿童父母户口页信息,并对应写上联系电话),如下图所示:

七、其它事宜

(一)诏安县户籍 2023年小学适龄儿童(2017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学校不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未满六周岁的儿童不予建立学籍档案。 

(二)已在其他小学建立学籍就读一年级的学生不予录取。

(三)七周岁及以上年龄的儿童报名时应提供缓学证明。 

(四)儿童预防接种证明待开学后再由班主任通知上交。

(五)未尽事宜,由“四都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诏安县招生委员会关于诏安县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意见》(诏招委【2023】4号)执行。                                         

                                          诏安县四都小学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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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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