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常识篇
八、企业职工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一)缴费主体不同。
企业职工: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基数比例不同。
企业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不超过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不低于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单位按16%缴纳(记入社会统筹),个人按8%的比例缴纳(记入个人账户)。
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300%,由个人根据经济状况选择确定缴费档次,缴费比例为20%(其中12%计入社会统筹,8%计入个人账户)。
九、企业为职工申请补缴养老保险费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陕劳社办函[2008]194号文件规定,由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证明工作经历的原始资料,经核实无误后,可以按照国有企业职工同期参保缴费的相关政策办理,最早可补缴至1993年1月1日;1993年1月1日后成立的非公有制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从其办理登记注册之月起补缴单位和个人按政策规定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含利息)。足额补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补记个人账户。
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够,能办退休吗?能领养老金吗?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在以下2个途径中选择其一处理自己的养老待遇:一是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然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中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即在2011年7月1日前已经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二是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