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人民群众、青少年朋友们:
您好!天气逐渐转热,是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多发、频发期,为了孩子的生命安全,为了家庭的和谐幸福,我们迫切希望各位家长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不论您有多忙,请时刻把孩子的安全放到首位,认真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看护。
镇政府多次提醒、提示,并设置警示标志,告知广大群众尤其是中小学生远离河渠坑塘,严禁下水游泳、嬉戏,但仍有个别人员不听劝阻。为了防止溺水事件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店镇人民政府再次告知如下:
一、切实增强安全意识
务必请各位家长做到“四知道”:一知孩子去哪里;二知孩子做什么;三知孩子和谁去;四知孩子何时回。
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准”: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熟悉水性的孩子擅自下水施救;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各位家长教给孩子预防溺水的技能。有条件的家长可以教会孩子游泳本领和溺水自救能力,还要让孩子知道在遭遇险情或发现有人溺水时,一定要立即大声呼喊求救和拨打110报警,不要贸然下水营救。
二、认真履行监护职责
家长和学校要积极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及管教防范工作,家长无论工作多忙,都要全力做好子女的教育及监管工作,要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避免孩子私自外出游泳或嬉水,防止意外溺水事故发生。特别是周末、节假日和寒暑假,家长要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一丝一毫不放松。孩子在外没有及时回来,一定要立即去寻找。各学校要教育学生提高安全意识,开设防溺水安全教育课,做到时时提醒。
三、积极行动齐抓共管
家庭学校社会共携手,共筑牢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安全“防护墙”,广大群众发现未成年人私自在池塘、沟渠等地方游泳、玩耍,及时进行劝阻制止,避免悲剧的发生。
四、广大人民群众要做到“三个及时”
1.发现学生私自在水中嬉戏游泳或水边逗留,及时劝阻并联系相关人员;
2.发现学生在水中遇到危险或不慎落水,及时呼救和采取恰当的救助措施;
3.发现危险区域有安全隐患,及时向镇政府、村委会和相关部门反映。
最后,再次敬告全镇广大人民群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辖区内所有河渠、坑塘主要承担输水、蓄水和行洪功能,不是供人们游泳、嬉水、垂钓的公共场所,在坑塘、河渠堤岸通行一定注意安全。凡因私自下水游泳、临河嬉水垂钓或未按安全道路出行酿成意外溺水事故的,要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生命是宝贵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担负起保护生命安全的重任,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和店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