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外!号外!岩前父老乡亲快看过来,福建省对困难侨和侨眷的补助有这些

三元区岩前镇
创建于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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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进来请画重点!!!

       一、困难侨救助申请条件和标准:

      (一)贫困侨救助资金发放范围:

      1、对包括贫困归侨、侨界失依儿童和空巢老人等的基本活救助。2、对归侨遇大病大灾时给予慰问补助;因病、因灾、因学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归侨给予临时慰问补助。

      (二)贫困侨救助资金发放标准

      1、贫困侨基本生活补助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年2400元。

      2、大病大灾归侨慰问补助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0元;

      3、生活困难归侨临时慰问补助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年不超2000元。

      二、困难侨眷补助申请条件和标准

      针对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归侨侨眷及因病、因灾、因学等导致生活困难的归侨侨眷和困难家庭,可申请困难侨眷补助。

      1.对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归侨侨眷,每人(每户)每月给予生活困难补助不超过200元。

      2.临时专项救助。因病、因灾、因学等导致生活困难的归侨侨眷和困难家庭,由救助对象或其亲属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救助条件和标准:

     (1)因病(附归侨或侨眷身份证明、疾病住院证明、发票等相关复印件)。根据申请对象困难程度给予不超过当年自费部分(自费部分在3000元以上)的50%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0元(含10000元)。

    (2)因灾。根据损失程度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00元的专项救助。

    (3)因学。一次性给予不超过3000元专项救助。

     有意向申请补助的岩前困难侨和困难侨眷请尽快联系岩前镇人民政府小黄(15159139106)了解申请的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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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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