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伊川县现制现售饮用水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在卫健委六楼会议室召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共计60余名执法人员参会。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董彦杰宣读了《伊川县现制现售饮用水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伊市监[2023]67号文件,要求一是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基层市场监督所通过排查、现场检查等方式,摸清辖区内的现制现售饮用水站的基本情况,对其登记造册、建立管理档案、台账。二是逐户对现制现售饮用水站专项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1、是否办理营业执照并悬挂在醒目营业场所;2、是否在卫健部门备案,从业人员是否办理健康证;3、是否对销售的饮用水实行明码标价;4、是否在销售饮用水的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行为。三是协调卫健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前期排查情况全面落实,对于未办理营业执照、未在卫健部门备案的限期备案,规范管理后方可经营。逾期拒不办理营业执照、未在卫健部门备案的由市场监管、卫健委立案查处。四是对于在检查中发现严重违反《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行为,由局综合执法大队立案查处,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规进行行政处罚。检查中发现较多违法行为的,从重实施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县卫健委副主任朱路通强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行动,明确有关负责同志牵头抓总,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情況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将现制现售饮用水纳入日常监管工作重要内容,建立健全联合通报、警示建议、重点约谈等工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定期调度掌握各单位排查整治进展情况,通过现制现售饮用水安全专项整治,全面规范现制现售饮用水站经营行为,改进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管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促进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行为健康发展。
为规范我县现制现售饮用水站经营行为,加强现制现售饮用水安全监管,经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研究决定,自今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现制现售饮用水安全专项整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