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女工维权路艰难   法援律师终帮讨公道

珍福(李世兰)
创建于2023-07-03
阅读 2078
收藏TA

需扫码在手机上打开
文章后点击更新提醒

     2023年6月30日下午5点,法律援助受援人王星荣来到昌江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将印有“怀爱民之心,办爱民之事”字样的锦旗赠送给昌江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并真心感谢昌江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杨彦萍通过多个法律程序为她依法维权,帮助其解决了补办社会保险问题及争取到补发差额工资。

    受援人王星荣是位丧偶的单亲母亲,生有三个孩子,孩子还未成年时,其丈夫就已过世,靠其一个人微薄的收入抚养着三个年幼的孩子,其从2012年9月起至2021年6月在昌江县昌化镇中心幼儿园工作,每月工资1200元,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办理社会保险。2021年10月,王星荣在无奈之下到昌江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求法律援助,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和争取自身的合法权益。工作人员对案件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后,及时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派驻昌江县的志愿者杨彦萍律师承办此案。杨律师接受指派后,及时向受援人了解情况,在充分了解了王星荣的基本情况后,积极帮其收集整理案件的证据材料,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为王星荣维权。由于王星荣申请仲裁时年龄已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仲裁一再以“主体不合格”为理由不予受理,随后通过两次仲裁前置程序后,进行两次诉讼。前一个诉讼,确认了王星荣与中心幼儿园之间,自2012年9月起至2021年4月存在劳动关系,法院判决为王星荣争取到补办社会保险;后一个诉讼,杨律师根据《海南省最低工资规定》《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海南省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根据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当时152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为王星荣主张补发差额工资。杨彦萍律师为此案件收集了充分的证据材料,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最终法院判决昌化镇中心幼儿园补发王星荣2018年12月至2020年10月期间,每月320元的差额工资共计7360元。二个判决,被告方昌化镇中心幼儿园均未上诉。杨律师通过法律途径最终依法保障了受援人王星荣合法权益,让受援人在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中感受到获得感和幸福感。

      受援人送来的锦旗,充分体现了昌江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民生、维护正义,在促进社会和谐和公平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是对案件承办人杨律师尽心尽力为受援人依法维权的行动的高度评价,展示了她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准。杨律师是值得每一位法律援助服务人员学习的榜样。

阅读 2078
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