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信息采集】
业务概述:
卖方纳税人填写二手房交易信息
业务前提:
纳税人登录了四川税务APP
操作步骤:
1.3.1功能节点
【办税】-【二手房交易办税】-【二手房交易信息采集】
1.3.2具体操作步骤
1、卖方纳税人登录四川税务APP后,点击【办税】-【二手房交易办税】-【二手房交易信息采集】,打开二手房交易信息采集页面:
2、点击“新增采集”选择房产属地及办证中心
所在市选择:乐山市
不动产管理部门选择:乐山市不动产登记
受理机关选择:国家税务总局乐山市市中区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是否网签合同选择:是
填写好网签合同号,任一买方名称,买方身份证号后选择下一步
3、填写页面的必录项信息,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交易信息填写页面
4、点击下一步,进入转让方信息填写页面,页面弹出温馨提示,点击知道了按钮,关闭提示。
5、点击“增加”按钮,增加转让方采集信息填写框
6、填写完转让方(卖方)信息,点击下一步进入承受方(买方)信息填写页面。
7、填写完承受方(买方)信息,点击提交按钮进行数据提交。提交成功后,页面提示:“数据保存成功。”
8、点击“确认”按钮,退出二手房交易信息采集功能。
【二手房交易办税资料提交】
2.1业务概述:
卖方纳税人、买方纳税人提交二手房交易相关的办税电子资料。
2.2业务前提:
卖方纳税人完成了二手房交易信息的采集。
2.3操作步骤:
2.3.1纳税人端
2.3.1.1功能节点
【办税】-【二手房交易办税】-【二手房交易办税资料提交】
2.3.1.2具体操作步骤
纳税人登录四川税务APP,点击【办税】-【二手房交易办税】-【二手房交易办税资料提交】,打开办税资料提交页面,页面显示交易合同号及关联人信息:
3、点击下一步,进入附报资料采集页面。
4、纳税人在上传了附报资料后,点击提交按钮进行提交。提交成功后,页面给处对应的提示:
(1)如果当前提交资料的纳税人不是买卖关联方提交资料的最后一个人,则页面提示:“您的二手房交易办税资料已提交成功,请等待其他人(转让方:XX1,承受方:yy1)提交资料。您可以在“我要查询-两房办税进度查询”中跟踪此事项的办理进度。”界面如下:
(2)如果当前提交资料的纳税人是买卖关联方的最后一个提交资料的纳税人,则页面提示:“您的二手房交易办税资料已提交成功。您可以在“我要查询-两房办税进度查询”中跟踪此事项的办理进度。”界面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