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校 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鹅埠镇中心小学 2023 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 6 周岁,即 2017 年 8 月 31 日前(含 8 月 31 日)出生且符合本校入学条件的健康适龄儿童(不接受重读生和留级生)。
本校 2023 年秋季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 2 个班,共 1 0 0 人以内。
第一阶段:扫码填报信息:7月3日-7月8日,扫码填报2023年秋季鹅埠镇中心小学新生入校报名表。
第二阶段:审核资料:7月9号采用分批审核资料,届时请已报名的家长留意电话信息通知,请携带材料来校审核。
第三阶段: 7 月 1 0 日 -11日两天,符合第一、第二批申请条件的一年级新生到学校申请登记同时提交相关材料。
(第三批申请对象在完成第一、第二批次的录取后,尚有学位空余才接受申请,届时会发信息通知。)
申请对象:
1、学校所属所辖区、已撤并学校(本镇西南、下北、新园、水美村委)户籍的适龄儿童(须提供户口簿原件,要提交户主页、小孩页复印件各 1 张)。
2、符合特殊政策的适龄儿童(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现役军人等直系适龄子女)提供材料:提供相关证明。
申请对象:
1、非本学区所属户籍且在学校所辖区域居住的本镇户口适龄儿童;提供材料及复印件
(1)有固定住所的,应提供房产证、土地证、准建证、房贷等有效证件之一的原件。
(2)住所属租赁的应提供由学童户籍所属村(社区)出具的户口所属、现房屋租赁等情况证明。
2、合作区内非本镇户籍和其他区户籍在合作区区域内居住的适龄儿童,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持有合法房产证、国土证、安置证,在所申请入读学校服务范围内居住的,应提供对应的相关合法证明。
(2)异地务工随迁子女,居住连续一年以上的居住证,连续 3 年以上购买社会保险证明:在深圳市或海丰县外购买社会保险的,应连续 2 年以上,并在所在镇已办理了申请入读学校服务范围内连续居住至现 1 年以上的居住证。
申请对象:
不具备一、二批次在学校所辖区域居住的适龄儿童,这类对象必须遵循以下三方面要求:
(1)在完成第一、第二批次的录取后,尚有学位空余才接受申请;
(2)在本校服务范围居住的普通借读生按本区户籍优先、区外户籍次之的顺序安排;
(3)如中心小学学位已满,其他学校有剩余学位时,镇中心小学将根据家长意愿协调安排。
备注:本通告最终解释权归鹅埠镇中心小学。
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中心小学
二〇二三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