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三条
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历史,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带头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动群众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艰苦奋斗,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三)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
(四)自觉遵守党的纪律,首先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完成党的任务。
(五)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
(六)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违反党的原则的言行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七)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遇事同群众商量,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
(八)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倡共产主义道德,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
会议时间:2023年7月1日
会议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南七家村实验学校
会议主题: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暨李店镇在京党员大会
主持人:高长伟
记录人:高长伟
出席人:高长伟 程泽学 魏建合
竹庆贺 高庆全 彭杰
项中云 田振泽 丁术友
会 议 内 容
1、 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2周年;
2、 重温入党誓词(领读人:程泽学书记)
3、 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一章第三条: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4、 关于红细胞党群服务的学习与报道情况;
5、 支部关于对扶危济困的建议:
(1) 、支部不开对公和基金账户、不募集资金。
(2) 、对李店镇籍在京人员需帮助或帮扶的由支部委员会开会决定。
六、2023年10月举行下一次支部会议(日期暂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