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东县靖逸小学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简章

靖逸小学
创建于202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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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东县靖逸小学位于右江河谷边,位于平马镇靖逸村,学校创办于1965年。学校校园面积16634.7平方米,教学大楼3497平方米,体育运动场地6500平方米,学生食堂一幢200平方米。

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我校根据《义务教育法》《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20〕2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3〕35号)《百色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百色市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百教通〔2023〕5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推进教育均衡,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01 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根据全县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划定义务教育学校服务片区范围,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原则。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使其享受同等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阳光招生,均衡编班,加强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02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农  宇(校  长)

副组长: 陆翠环(副校长)

          韦爱荣(副校长)

成  员:朱丽娜(教务处主任)

          周靓靓(教务处副主任)

          覃    琼(政教处主任)

          凌皓贤(政教处副主任)

          李    梅(总务处主任)

03 核验工作人员安排

总 指 挥:  农  宇

核验小组:朱丽娜(组长)、周靓靓、黄奇书 

04 招生对象

(一)小学:截至2023年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积极推进融合教育,通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妥善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学校就读或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等方式,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05 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班数:2个班

计划招生人数:90人

06 片区划分及服务范围

田东县靖逸小学:

户籍地址在平马镇靖逸村的适龄儿童少年(产权所有者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必须是直系亲属)和城区西部、城区南部部分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及随迁人员子女(C类、D类、E类、F类)(详见田东县第十一小学<靖逸小学>服务区域示意图)。

田东县城区小学区域招生示意图

田东县靖逸小学区域招生示意图

07 报名佐证材料

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分为A、B、C、D、E、F六种类型,具体要求如下:

A类城区常住户口

(户籍和房产地址一致,房产性质必须是住宅性质):

1.户口簿(户口迁入片区服务学校必须满一年以上,即2022年7月前);

2. 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商品房契税发票,提供一种材料即可);自建房(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许可证,须提供三证)。产权拥有者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必须是直系亲属且同一户口簿,2022年7月前迁入满一年以上。

3.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如没有则提供父母结婚证)。

B类有固定房产

(房产性质必须是住宅性质):

1.户口簿;

2.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或商品房契税发票,提供一种材料即可);自建房(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许可证,须提供三证)。产权拥有者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必须是直系亲属且同一户口簿,2022年7月前迁入满一年以上。

3.近三个月(4至6月份)水电缴费发票;

4.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如没有则提供父母结婚证)。

符合教育优待政策:

需提供烈士证、军官证、教育厅下发的消防员子女优待名单等相关证书、县(市)级以上对应单位证明或高层次人才引进的证明材料。

C类有用工合同

(在县人社局登记备案的单位用工合同人员子女,以就业单位地址作为申请入学片区依据):

1.户口簿;

2.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如没有则提供父母结婚证);

3.用工单位到县人社局办理的“劳动用工备案回执单”;

4.当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

D类有营业执照

(以实际营业地址,作为申请入学片区依据):

1.户口簿;

2.工商营业执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有效,注册年限长者优先,营业执照持有者与适龄儿童少年的关系必须是直系亲属且同一户口簿),注册时间满一年以上。

3.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如没有则提供父母结婚证)。

E类有事实房产

1.户口簿;

2.公证处出具的房产交易证明、交易票据或民间房产买卖交易的各种协议证明;

3.近三个月(4至6月份)水电缴费凭据;

4.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如没有则提供父母结婚证)

F类租房合同

(进城务工及随迁人员子女):

1.户口簿;

2.租房合同(由社区、村委登记备案确认);

3.居住证(非田东户籍须提供田东县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

4.近三个月(4至6月份)水电缴费凭据;

5.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如没有则提供父母结婚证)。

08 报名方法

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通过“田东县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办法:

1.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家长或监护人通过手机微信关注“田东教育”公众号—选择页面右下角“报名系统”—登录入学管理系统,阅读完90秒报名须知,在报名信息采集页面,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根据实际居住地址选择片区服务学校A和片区服务学校B,提交填报信息完成网上预报名。

2.现场提交佐证材料。网上预报名时间结束后,家长或监护人可以在微信客户端登录入学管理系统利用适龄儿童身份证号查询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名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片区服务学校进行现场核验(核验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片区服务学校工作人员根据提交报名佐证材料原件,对照报名系统预填报信息是否一致,如有不一致的信息,工作人员可以现场修改,审核无误后,并上传佐证材料原件,打印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家长或监护人签字确认。预报信息签字确认只代表预报成功,不代表最终结果,招生结果以公示信息为准。

3.新生入学结果查询。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入学管理系统按提示输入学生身份证号即可查询招生入学结果,也可以到学区服务学校公示栏查询。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要根据区域招生示意图和归属类别要求实事求是地选择所报学区服务学校,切勿因选择学区服务学校错误影响入学。

09 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乡镇小学招生报名时间:由各乡镇小学按照有关规定自行拟定招生办法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二)城区小学新生报名时间与程序

1.政策宣传阶段:6月;

2.网上预报阶段:7月1日—15日;

3.网上查询现场确认阶段:7月16日—17日(在此时间内家长或监护人可网上查看服务片区学校要求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到学校现场核验招生报名佐证材料具体时间和要求);

4.现场确认阶段:7月18日—20日(到相应学区服务学校提交报名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交叉审核阶段:7月22日—23日;

6.入学审批阶段:7月26日—27日;

7.查询公示阶段:7月27日—31日(到相应学区服务学校领取入学通知书);

8.报到注册阶段:9月1日—9月2日。

10 投档原则

各学校负责招收本校招生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少年。若招生片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数大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按报名时所提交材料的归属类别A、B、C、D、E、F的先后顺序进行招生,按招生计划录满后即停止招生。未能入读学区服务学校的,由县教育局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以及高层次人才子女、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及政策规定的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积极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妥善做好入学服务工作。

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允许同一父母的子女或同一监护人的监护对象同校就读,帮助家长解决多处接送孩子的实际困难,有效减轻多孩家庭负担。

统筹做好易地搬迁安置家庭学生义务教育入学保障工作,对集中安置区的学生要优先保障到配套学校就读,对分散安置的学生要按片区、按地段安排到周边相应学校,确保搬迁户学生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11 组织保障

(一)严格招生管理。

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要求。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招收的学生;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5.不得采用考试、测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不得在入学报名、新生报到等环节组织任何形式的面谈);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取消各类特长生招生;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9.严禁初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考成绩排名、宣传中考状元和毕业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考试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考试成绩数据;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违规跨区域招收学生和违规为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二)加强正面宣传。

各学校要利用社区、村委、幼儿园等重要场所以及网络、QQ、微信、钉钉、校园LED屏等多种媒介进行广泛宣传解读,不断提高知晓率,争取社会支持,取得家长理解。倡导科学教育理念,使就近入学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健康成长的观念成为全社会的普遍共识,努力营造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期间,招生学校要安排专人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向家长、学生解答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热点问题。我县城区小学、初中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如下:

县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0776—5221798

田东县靖逸小学:0776—5228240

(三)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我县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控制“大班额”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内容, 纳入对学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督导内容。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对因执行政策不到位、办法措施不得力、招生程序不规范等,导致招生工作中发生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格追究学校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违规学校视情节予以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

0776—5222619(县教育局办公室)

0776—5106592 (县教育局惠民中心)

0776—5228240(靖逸小学校长室)

12 招生工作要求

1.家长提供的报名证件务必真实有效,对提供虚假证件的,学校一律不予录取。

2.家长务必按照我校安排的时间和要求按时登记,超过登记时间的,学校将不予保留学位,责任由监护人自负。

校园环境
多功能室
学生实践活动
教师集体备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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