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龄安康工程是政府主导,国寿各级公司为后勤服务保障,旨在提高居民特别是老年人的抗风险能力,减轻政府、个人和家庭的负担,提高人们的生活品质。
【参保范围】在我县居(暂)住的5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或年满18周岁(含)以上人员【保障责任】被保险人在日常生活、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造成的身故、残疾、医疗费用支出和住院补助,均按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条款予以赔付。
意外伤害包括:乘座公交车或其它交通工具发生的意外人身伤害,户内外及公共场所发生的意外人身伤害(例如磕碰、高空坠物、走路摔倒、电击、溺水、狗咬猫抓等),因意外伤害诱发内在疾病发作而住院的除外。
邹马村民邹先生,因煤气中毒严重,抢救无效死亡,银龄安康赔付治疗费及身故金20630元
东前邸村民李女士,在家洗澡不慎摔伤骨折住院,银龄安康赔付医疗费4210元
理赔服务:商河县明晖新天地,84880343,15726160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