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夏蓄力促启航,勤学善研共成长

寿光市侯镇第二初级中学
创建于202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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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28日至30日,我市道德与法治教师积极参加了2023年山东省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教研员系列培训活动的网络培训。

  此次培训活动目的在于持续规范有效开展参与式主题教研活动,扎实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2022年版)落地实施。

  28日上午杭州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教授张华,做了《让学生创造着长大——论素养本位课程改革》专题讲座。

张华教授重点讲解了素养本位课程改革的四大主题:一是大观念课程:让课程发展学生的“概念性理解”;二是大任务教学:教学和评价植根探究任务;三是大情境学习:让学科学习回到真实情境;四是大单元设计:让课程教学走向单元整体设计。

  张华教授详细介绍了什么是大观念课程,引导我们明白了大观念的内涵。

         倡导大观念课程的原因,指向“高阶思维”即核心素养的培养。每一个学生的“概念性理解”是个性自由发展的基础。学生的概念性理解,就是一个人思维的筋骨肌肉。有了筋骨肌肉,一个人的思维才能走得更远,飞得更高。在当前课程改革的大背景下,道德与法治教师也要基于课程标准不断的探索,不断探索提升学生核心素养的科学方法,不断发展学生的“原创力”。

  形成“大观念”包含五个基本步骤,同时又要注意四个误区。道德与法治教师需要注意知识点并不是“大观念”,但是也不能忽视知识点的教学。对于任何一个课程理念的解读,都要注意结合学生实际、学校实际进行灵活运用。

  张华教授结合具体案例对大任务教学进行具体讲解,引导学生结合具体的问题理解,大任务教学是素养本位的课程;理解大任务教学的基本概念和需要避免的误区。大任务教学中,需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引导学生积极参与。我们每一位教师需要做到的就是通过科学设计的任务,真正调动起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张华教授在最后引用了杜威的一句话,“积极参与知识创造是人的最高特权和自由的惟一保证。”这句话值得每一位道德与法治教师的深思。如何充分发挥学生主体地位,引导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知识创造,使其核心素养真正得到成长,我们不断努力的方向。

         郭元勋教授指出现有的班级授课制并不适合大单元大观念教学,不利于激发学生的创造力。为了更加适合大观念教学设计,需要给学生创设一种放松具有安全感的学习环境,破除学生在课堂上的紧张感和不安感。

  通过五个步骤划分小组,每一位认领自己的身份与任务,明确各自的职责,并共同制定公约,一步步建设起共同体学习的良好氛围。

         在学生自主参与制定的班级公约下,结合物质环境的支持,创设学习共同体环境。这一环境的创设,我们每一位道德与法治教师都可以根据本校的特点进行一些个性化设计,同时必须注意,在这个过程中一定是学生主体,充分倾听学生的心声与想法。

  6月28日下午,张老师和郭老师对大单元·大观念教学设计中的提取核心概念和设计探究问题进行了详细、专业的指导。

        张老师指出,应试教育体制下的教育是压迫性的,心灵是静态的、被控制的,缺乏主动探索的思维。学习共同体的活动方式是小组合作,而小组合作不能完全体现学习共同体。我们从张老师的渊博学识中感受到张老师的学术专业性,让我们对大单元·大观念教学设计的学习充满了期待与信心。

  培训借助学科优秀案例进行讲解对大单元·大观念教学单元整体设计和子任务设计两个方面进行了讲解。

  张老师指出,世界是由自我、社会和自然构成的,我们要帮助认识到为什么学习的问题,帮助学生找到学习的意义。他倡导教师要顺应核心素养时代要求,转变教师角色,成为课程设计师。这对我们每一位道德与法治老师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通过列举生活中的教学案例生动形象的向我们介绍了如何探究问题,思考哪些概念性问题需要解决,思考跨学科哪些概念性问题需要拓展。

  “知其所来,识其所在,明其将往”。通过这一天的培训,我们对大单元.大观念教学设计有了更加详尽的了解,更有利于各位老师在今后的教学中明确自己的努力方向。以此次培训作为成长的东风,助推自身教学修养成长,不断提升育人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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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由 美篇工作版 编辑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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