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管理,促进我镇学前教育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福建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切实落实无证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规定,决定对全镇范围内无证幼儿园依法予以关停取缔,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属无证幼儿园,非法办园不受法律保护。
二、无证幼儿园在园舍建筑、消防设施、保教设施、从业人员资格、卫生保健、安全管理和保教质量等方面不能达到规定的办园标准,无法满足幼儿正常的身心发展需要,且存在较大的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
三、教育部要求陆续建立统一的幼儿电子学籍,实现幼小学籍衔接,无证幼儿园无法建立电子学籍。
四、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全镇所有无证幼儿园(安远小天鹅幼儿园、蓝天幼儿园、小博士幼儿园和岩前幼儿园)要立即停止办园行为,不得再进行任何办园活动。对拒不关停的无证幼儿园,镇人民政府将联合教育、公安和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为维护学前教育正常的发展秩序,保障幼儿安全和健康,请广大家长将幼儿送至安远中心幼儿园或宁化城区有证幼儿园就读。安远中心幼儿园将根据农村实际在延时服务、师资配备、后勤保障等方面进行全面提升。
特此通告。
安远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