黉学门小学2023年一年级新生入学公告

用户5503553
创建于2023-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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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朋友:

        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保障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乾县人民政府 2023 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公告》精神,现就我校 2023年秋季一年级入学资料提交工作公告如下:

         一、入学年龄

       2017年 8 月 31 日前(含 8 月 31 日)出生的乾县户籍适龄儿童。

        二、入学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三、入学办法

        按照学区免试登记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家长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资审材料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核,资审合格后使用咸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台进行网上登记报名。

       城区小学入学按照单校划片、提交资料、资格审查、网上登记的顺序确定入学学校。

  四、学区范围

         五、招生程序

         1.资格审查。

         7月3日至7月7日,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我校进行入学资格审核。

          7月10日至7月18日,学校、教育局协同公安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对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

        2.领取报名条。

         7月19日至7月20日,资格审查合格的家长在我校领取义务教育学校网上登记报名条。

        3.网上登记。

        7月21日至7月24日,学生及家长凭网上登记报名条登录咸阳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平台进行网上登记。每人只能报所属的学区公办学校。

        4.发放入学通知书。

        7月27日至7月29日,学校向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入学通知书》。

         5.报到注册。8月30日至8月31日,适龄儿童少年持《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注册。

  六、资料要求及提交时间

        1.城区户籍,房户一致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房产证均在我校片区内且在房产地址实际居住的,在校提交资料,进行登记。

        提交资料:①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同时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居住证明(不动产证/房产证/庄基证/购房合同/网签购房合同/廉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城区户籍,房户不一致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具有城区户籍,在城区有房产且实际居住,但户籍和房产不在同一学区的,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房产证地址划片学校选择其中一所学校提交资料,进行登记,不得重复登记。

        提交资料:①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同时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居住证明(不动产证/房产证/庄基证/购房合同/网签购房合同/廉租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非城区户籍,城区有房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是我县城区以外户籍,在我校片区有房产且长期居住的,到我校提交资料,进行登记。

        提交资料:①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户籍不在同一户口簿,需同时提供父母双方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乾县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入学流出就读申请表》:符合流出就读条件的学生持相关佐证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小学开具,由户籍所在地小学和中心小学审核后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③房产证明(不动产证/房产证/庄基证/购房合同/网签购房合同/廉租房合同/房产交易的司法公证文书)原件及复印件;按揭购房尚未取得合法房产证但实际入住的,除需提供合法制式购房合同外,还需提供交款票据、银行还贷流水证明、2023年1-6月水、电及物业管理费发票等资料。

        4.资料提交时间:7月3日——7月7日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务必在规定时间提交资料,逾期责任自负。

        7月4日上午因学期末发放素质教育报告单暂停收取资料,下午照常收资料。

        收资料期间上下班时间:

        上午  8:30--11:30

        下午  15:00--17:30

         5.重要说明:

       (1)城区户籍指原城关镇农户和城区居民户,不含撤乡并镇前的长留、漠西、乾陵三个乡镇。

       (2)为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预防学生非正常流失,非城区户籍,城区有房的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提交资料时,必须开具《乾县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入学流出就读申请表》,填报志愿并填写服从调剂,没有流出就读申请表、不服从调剂、不填报志愿者返回原籍学校就读。

        (3)房屋产权人以《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效权证为准,商业用房、仓库及车库等非住宅性房产、民间契约、协议及小产权房等,均不视作招生的房产依据。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租住的政府廉租房,可作为入学依据,按城区有房对待。

        (4)户口簿、不动产证(房产证)和购房合同签发或变更日期截止2023年6月30日。

        (5)家长应按时在学校(或教育局)提交真实有效、完整无误的资料,进行审查,逾期责任自负。对于提供假证明、假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学生城区学校入学资格,并严肃追究资料审查相关人员的责任。

         (6)网上报名填报的所有信息须确保真实、准确、详细、完整,请家长务必认真填报,并进行核实确认;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学生入学的依据,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采集和报名即可;如果不具备上网条件或网上不能完成填报,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可以携带报名条到所属学校,由学校安排专人帮助完成网上报名;请务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内完成整个报名流程并提交报名,逾期系统会关闭报名端口。

        (7)家长要严格按照招生入学政策要求为孩子落实好上学相关事宜,不要相信任何人能通过关系可以为孩子办理入学的承诺,以防上当受骗。

                         乾县黉学门小学

                          2023年7月1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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