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幼儿,计划招收1个小班。
1.家庭常住地址在杜宋前村、杜宋后村、皂户村、西花园村、北花园村、东花园村、北朱耿村、前安王村、后安王村、东冢头村、西冢头村常住居民直系子女。
2.规定区域内居住的符合招商引资、引进人才、商贸兴县、外来务工、军转相关政策的外来人员直系子女。
3.对符合教育优待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教育部或省、市、县有关部门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结合《广饶县幼儿园2023年秋季小班适龄幼儿入园网上报名公告》及本简章中相关说明,于2023年7月3日至7月4日(全天24小时开放)通过下列报名入口报名:
(一)手机端下载“爱山东”APP或通过“爱山东政务服务”微信小程序,在首页“幼儿园报名服务”入口进行报名。
(二)电脑端登陆“东营市学前教育招生入学统一报名平台”(http://60.214.234.177:9002/front/preIndex),进行报名。
若网上报名审核成功,则无需再提报任何报名材料;若网上报名审核不成功,则需要现场报名审核,需准备如下材料。
(一)常住居民直系子女入园需准备如下材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个人户口页”三项内容)。
2.《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和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房屋产权人、房屋地址”两项内容)。
(二)幼儿父母无房而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的需准备如下材料:
1.幼儿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在一起的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包括地址页、索引页、儿童个人户口页”三项内容);若幼儿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不在一起的还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
2.提供父母及孩子无房证明:持户口簿、身份证到县市民服务中心A区(一楼西大厅)的23-26号窗口进行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到27、29、30号窗口进行住房合同备案查询,分别开具《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记录》《广饶县居民家庭住房合同备案情况查询结果》,两个无房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
3.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和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外来人员直系子女入园需准备如下材料:
1.原籍户口簿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现居住地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内《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和发票或其他有效证明)或在房管局备案的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正规租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务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务合同(经商者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一)手机端
1.在微信搜索框中搜索“爱山东政务服务”或者登录“爱山东”APP,如下图所示:
2.点击进入后完成相关认证和登录,进入到小程序中在搜索框中输入“东营市幼儿园报名”,点击下方显示的服务进入报名界面,如下图所示:
3.进入报名界面后,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对应的县区进行报名,如下图所示:
4.选择完县区再选择学校是“公办”还是“民办”,如下图所示:
5.选择想要报名的学校,进入报名信息填报页:
6.填写完成,点击“提交”进入确认报名信息页。
7.确认信息所填信息无误,点击“确认”,即为报名成功。
8.报名完成后,在报名查询页面查询报名结果,如果报名失败会反馈失败原因。
(二)电脑端
网址:
http://60.214.234.177:9002/front/preIndex
1.输入网址后进入报名主界面,点击左侧登录注册。
2.点击省统一身份认证登录。
3.在统一平台完成注册后,直接登录会跳转回报名界面。
4.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公办还是民办学校报名。
5.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后,点击同意并遵守以上条款。
6.进入报名主界面,填写相关信息。
7.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报名,弹出报名成功对话框。
8.报名完成后可以在首页的在线查询模块中查看自己的审核情况。
(一)报名信息审核
2023年7月3日—7月5日,幼儿园将利用大数据平台对家长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敬请家长认真核对,确保网上填报的信息务必真实准确。
(二)结果反馈
审核结果将以短信的方式发送到报名注册的手机,家长也可以通过电脑或手机报名入口查看审核结果。若审核通过,则网上报名成功;若审核不通过,请拨打幼儿园招生电话0546—6513229进行咨询。
(三)温馨提示
1.审核通过后请家长扫描下面二维码,下载《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整,作为2023年秋季新生入园凭证。
2.对于报名过程中有疑问或系统关闭后无法查询审核结果,请拨打幼儿园招生电话0546—6513229进行咨询。
3.对于确需现场报名审核材料的,请按照幼儿园具体通知要求进行现场报名审核。
4.报名期间,我园将安排专人负责后台管理,确保招生入园相关信息数据不泄露,敬请各位家长放心。
根据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广发改发〔2022〕30号)文件,将收费标准公布如下:
保教费:240元/生·月
收费说明:因幼儿园或幼儿原因,幼儿整月未入园,不收取保教费;累计在园时间不足当月法定工作日总天数一半(含)的,按收费标准的50%收取;累计在园时间超过当月法定工作日总天数一半的,按收费标准的全数收取。
广饶县乐安街道杜宋幼儿园
2023年6月28日